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農業農村部關于深化農業技術人員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農業農村(農牧)、畜牧獸 ………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農業農村部關于深化農業技術人員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農業農村(農牧)、畜牧獸醫、農墾、漁業廳(局、委),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人事部門,各中央企業人事部門:
農業技術人員是農業農村人才隊伍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新時代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加快推進農業農村現代化的重要支撐力量。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于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意見》,現就深化農業技術人員職稱制度改革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遵循農業農村人才成長規律,建立符合農業技術人員職業特點的職稱制度,激發農業技術人員創新創造活力,培養造就素質優良、結構合理、充滿活力的農業技術人員隊伍,為推進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加快實現農業農村現代化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撐。
(二)基本原則
1.堅持服務發展。圍繞農業農村現代化發展需要,發揮人才評價的“指揮棒”和“風向標”作用,提高農業技術人員解決實際問題能力,引導農業技術人員扎根基層、服務“三農”。
2.堅持遵循規律。遵循農業技術人員成長規律和不同職業發展階段特點,建立科學合理的評價體系,弘揚科學精神、避免急功近利,營造注重實績、潛心鉆研的制度環境,促進農業技術人員能力素質提升。
3.堅持科學評價。完善農業技術人員評價標準體系,以品德、能力、業績、貢獻為導向,科學設置評價標準條件,破除唯學歷、唯資歷、唯論文、唯獎項傾向,突出技術性、實踐性和創新性,提升農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審質量水平。
4.堅持以用為本。圍繞用好用活人才,促進職稱評審與農業技術人員培養、使用相結合,將農業技術人員職稱制度與選人用人制度相銜接,滿足各類用人單位選才用才需要,鼓勵人才向艱苦邊遠地區和基層一線流動。
二、主要改革任務
通過健全制度體系、完善評價標準、創新評價機制、促進評價與使用相結合等措施,形成設置合理、覆蓋全面、評價科學、管理規范的農業技術人員職稱制度。
(一)健全制度體系
1.增設正高級農藝師(正高級畜牧師、正高級獸醫師)。農業技術人員高級職稱分設副高級和正高級,初級職稱分設員級和助理級。員級職稱名稱為農業技術員,助理級職稱名稱為助理農藝師(助理畜牧師、助理獸醫師),中級職稱名稱為農藝師(畜牧師、獸醫師),副高級職稱名稱為高級農藝師(高級畜牧師、高級獸醫師),正高級職稱名稱為正高級農藝師(正高級畜牧師、正高級獸醫師)。
2.保留農業技術推廣研究員作為正高級職稱。長期在縣鄉及以下農業農村一線和各類涉農企業從事技術推廣服務工作,取得農業系列副高級職稱的專業技術人員,符合條件的可申報農業技術推廣研究員職稱,暢通基層農業技術人員成長成才通道。農業技術推廣研究員評審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自主組織開展,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農業農村部不再統一組織全國農業技術推廣研究員職稱評審。
3.完善專業設置。各地可圍繞實現農業農村現代化總目標和實施鄉村振興戰略任務要求,設置農學、園藝、植物保護、水產、畜牧、獸醫、農業資源環境、農業機械化、農產品加工與質量安全、農村合作組織管理等專業,并結合本地實際,對農業技術人員職稱相關評審專業進行動態調整,促進專業設置與農業農村發展需求相適應。
4.實現職稱制度與職業資格制度有效銜接。通過國家執業獸醫資格考試,取得執業獸醫師資格,可視同具備助理獸醫師職稱。
(二)完善評價標準
1.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堅持把品德放在農業技術人員評價的首位,重點考察農業技術人員的職業道德。通過個人述職、考核測評、群眾評議等方式,全面考察農業技術人員的職業操守和從業行為,倡導科學精神,強化社會責任,堅守道德底線。對侵占他人技術成果或偽造試驗數據等學術不端行為,實行“一票否決制”。對通過弄虛作假、暗箱操作等違紀違規行為取得的職稱,一律予以撤銷。
2.突出評價業績水平和實際貢獻。重點評價農業技術人員技術創新、成果轉化、技術推廣、標準制定、決策咨詢、解決實際問題等方面的能力,專利成果、規劃設計方案、標準規范、檢驗檢測風險評估報告、項目報告、軟課題研究報告等,均可作為評價能力的業績成果。將取得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生態效益作為評審的重要內容,探索構建體現市場與社會認可的評價指標和方法。突出對代表性成果的評價,不搞簡單量化評價,重大原創性研究成果可“一票決定”。對長期在艱苦邊遠地區和基層一線工作的農業技術人員,可將新理念、新技術、新品種、新工藝的推廣和應用情況,對農民開展培訓情況以及參與農業農村管理服務情況等作為評審的依據。
3.實行國家標準、地區標準和單位標準相結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農業農村部研究制定《農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價基本標準》(附后)。各地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會同農業農村行政部門依據國家標準,結合本地區農業農村經濟社會發展情況,制定地區標準;具有職稱評審權的用人單位可依據國家標準、地區標準,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單位標準。地區標準、單位標準不得低于國家標準。
(三)創新評價機制
1.改進評價方式。完善以同行專家評審為基礎的業內評價機制,綜合運用考試、評審、考核認定、個人述職、面試答辯、實踐操作、業績展示等多種評價方式,提高評價的針對性和科學性。鼓勵各地對不同專業、不同層級的農業技術人員進行分組評價,提高評審工作科學化水平。
2.暢通評價渠道。進一步打破戶籍、地域、身份、檔案等制約,創造便利條件,暢通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農業企業、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等生產經營主體中農業技術人員的職稱申報渠道。事業單位中經批準離崗創業或兼職的農業技術人員,離崗創業期內可在原單位按規定正常申報職稱,離崗創業期間工作業績可作為職稱評審的依據。
3.建立綠色通道。對在農業高質量發展、農民增收、重大動植物疫病防控、農業重大災害處置及農村改革各項事業中作出重大貢獻或急需緊缺的優秀農業技術人員,可適當放寬學歷、資歷、年限等條件限制,直接申報評審高級職稱。對引進的海外高層次人才和急需緊缺人才,進一步打破條條框框的限制,探索引入國際同行評價,建立職稱評審綠色通道。
4.完善評審委員會建設。科學界定、合理下放職稱評審權限,逐步將高級職稱評審權下放到符合條件的地市或大型企業、科研院所等企事業單位。加強評審專家庫建設,積極吸納涉農院校、科研推廣機構、檢測評估認證機構、行業協會學會、農業企業等同行專家,鼓勵吸納活躍在農業農村基層一線的技術人才,實行動態管理。國務院有關部門、中央企業、全國性行業協會學會、人才交流服務機構等組建的高級職稱評審委員會由國務院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核準備案;各地區組建的高級職稱評審委員會由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核準備案;其他用人單位組建的高級職稱評審委員會按照職稱評審管理權限由省級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核準備案。健全職稱評審委員會工作程序和評審規則,嚴肅評審紀律,建立倒查追責機制。
5.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建立職稱評審隨機抽查、巡查制度,加強對職稱評審全過程的監督管理,強化單位自律和外部監督。暢通意見反饋渠道,對群眾反饋或輿情反映強烈的問題,有針對性地進行專項核查,及時妥善處理。建立職稱評審公開制度,實行政策公開、標準公開、程序公開、結果公開,提升評審工作透明度。
(四)促進評價與使用相結合
1.實現職稱制度與用人制度的有效銜接。用人單位結合用人需求,根據職稱評價結果合理使用農業技術人員,實現職稱評價結果與農業技術人員聘用、考核、晉升等用人制度的銜接。對于全面實行崗位管理、專業技術人才學術技術水平與崗位職責密切相關的事業單位,一般應在崗位結構比例內開展職稱評審。對于不實行崗位管理的單位,可根據工作需要,擇優聘任具有相應職稱的農業技術人員。
2.鼓勵人才向艱苦邊遠地區和基層一線流動。優化基層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結構比例,建立動態調整機制。適當增加艱苦邊遠地區和基層一線農業農村領域高級專業技術崗位,為農業技術人員參評高級職稱創造條件。對長期扎根基層一線、作出突出貢獻的農業技術人員,可適當放寬學歷和任職年限要求。在艱苦邊遠地區和基層一線可采取“定向評價、定向使用”的方式,激勵優秀農業技術人員扎根基層、建功立業。
三、加強組織實施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職稱制度改革涉及廣大農業技術人員的切身利益,各地、各部門要充分認識改革的重要性、復雜性、敏感性,加強組織領導,狠抓工作落實,確保各項改革措施落到實處。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要會同農業農村行政部門,具體負責農業技術人員職稱制度改革的政策制定、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工作。各有關部門要密切配合、加強協調,確保改革各項工作順利推進。
(二)結合實際,穩慎推進。各地要根據本意見精神,緊密結合本地實際,抓好改革政策的落地實施。在推進改革的過程中,要開展全面深入的調研,充分考慮工作中可能遇到的各種情況和問題,細化工作措施,完善工作預案,妥善處理好改革、發展和穩定的關系。
(三)加強宣傳,營造環境。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宣傳引導,做好政策解讀,營造有利于改革的良好氛圍。在政策制定過程中,要注重廣泛征求各方意見,積極回應農業技術人員關切,引導廣大農業技術人員支持和參與職稱制度改革。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農業農村部
2019年10月26日
來自河北省客戶的評論:農業的職稱去年報的時候,人家要求的業績我們單位沒有啊,最后用專利和論文代替的,不過,通過率真心不高,還是得有基礎業績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