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總則第一條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意見〉的通知》(中辦發〔2016〕77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深 ………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意見〉的通知》(中辦發〔2016〕77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深化工程技術人才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19〕16號)和《內蒙古自治區黨委辦公廳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的通知》(內黨辦發〔2017〕36號)精神,為發揮好人才評價的引領作用,科學、客觀、公正評價快遞工程專業技術人才,促進職稱評審工作制度化、規范化、科學化,結合自治區實際,制定本評審條件。
第二條本評審條件適用于在全區各類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個體經濟組織中從事快遞設備工程、快遞網路工程、快遞信息工程等工作的在職在崗專業技術人才,具體包括:
(一)快遞設備工程類:從事快遞生產作業所需設備研發設計,設備使用維護,相關技術標準和規范編制、應用等工作的技術人員。
(二)快遞網路工程類:從事快遞網點布局、集散中心、路由方案的規劃設計,網點運行監測,包機、散航資源、運力資源的規劃管理、利用等工作的技術人員。
(三)快遞信息工程類:從事快遞作業計算機網絡和信息系統規劃設計,退網分析、退后管理支援,網絡信息采集、存儲、分析、挖掘、應用等工作的技術人員。
第三條本評審條件突出品德、能力和業績評價導向,堅持把職業道德放在首位,強化責任意識,弘揚科學精神。切實破除唯學歷、唯資歷、唯論文、唯獎項傾向,推行快遞工程專業技術人才理論水平、創新能力與工作業績綜合評價制度,突出技術性、實踐性和創新性,注重標志性成果轉化應用的質量、貢獻和影響。

第四條快遞工程專業技術人才職稱名稱為:正高級工程師、高級工程師、工程師、助理工程師、技術員。其中,正高級工程師和高級工程師為高級職稱,工程師為中級職稱,助理工程師和技術員為初級職稱。快遞工程專業技術人才職稱與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相銜接,正高級對應專業技術崗位一至四級,副高級對應專業技術崗位五至七級,中級對應專業技術崗位八至十級,助理級對應專業技術崗位十一、十二級,技術員級對應專業技術崗位十三級。
第五條打通高技能人才和專業技術人才職業發展通道。在快遞工程技術領域生產一線崗位、從事技術技能工作的高技能人才,符合相應條件的,可參加本專業職稱評審。
第六條快遞工程專業技術人才職稱通過相應評審委員會評審,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核準備案后方可取得。
第二章申報基本條件
第七條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熱愛祖國,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等法律法規,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樹立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敬業精神,作風端正。熱愛本職工作,認真履行崗位職責,遵守單位規章制度和生產操作規程,積極為自治區經濟社會發展服務。
第八條任現職以來近3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以上,并按要求參加繼續教育。
第九條學歷(學位)、資歷條件
(一)申報快遞工程專業正高級工程師須具備下列條件:具備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士以上學位,且取得本專業高級工程師職稱后從事技術工作滿5年,其中,取得工程類專業碩士、博士學位,可提前1年申報。
(二)申報快遞工程專業高級工程師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具備博士學位,且取得本專業工程師職稱后從事技術工作滿2年,其中,取得工程類專業博士學位,可提前1年申報;
2.具備碩士學位或第二學士學位,或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且取得本專業工程師職稱后從事技術工作滿5年,其中,取得工程類專業碩士學位,可提前1年申報。
(三)申報快遞工程專業工程師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具備博士學位;
2.具備碩士學位或第二學士學位,且取得本專業助理工程師職稱后從事技術工作滿2年,其中,取得工程類專業碩士學位,可提前1年申報;
3.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且取得本專業助理工程師職稱后從事技術工作滿4年;
4.具備大學專科學歷,且取得本專業助理工程師職稱后從事技術工作滿4年。
(四)申報快遞工程專業助理工程師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具備碩士學位或第二學士學位;
2.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且在工程技術崗位見習1年期滿,經考察合格;
3.具備大學專科學歷,且取得本專業技術員職稱后從事技術工作滿2年;
4.具備中等職業學校畢業學歷,且取得本專業技術員職稱后從事技術工作滿4年。
(五)申報快遞工程專業技術員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
2.具備大學專科或中等職業學校畢業學歷,且在工程技術崗位見習1年期滿,經考察合格。
(六)技工院校中級工班、高級工班、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生,可分別按具備相當于中專、大專、本科學歷申報職稱評審。
第十條破格申報條件按照申報評審年度自治區職稱改革工作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章能力業績條件
第十一條申報人員除具備第二章規定的申報基本條件外,還需達到以下相應能力業績條件。
第十二條正高級工程師
(一)專業理論水平
具備扎實的快遞工程及相關專業基礎理論和專業技術知識,熟練掌握行業相關法律、法規、規章,能熟練應用相關專業技術標準、規程、規范。掌握本專業及相關專業國內外最新技術現狀、最新技術信息和發展趨勢,具有引領本專業科技發展前沿水平的能力。
(二)工作能力
1.具有全面系統的專業理論和實踐功底,科研水平、學術造詣或科學實踐能力強,全面掌握本專業國內外前沿發展動態,具有引領本專業科技發展前沿水平的能力,取得重大理論研究成果和關鍵技術突破,或在相關領域取得創新性研究成果,推動本專業發展。
2.在本專業領域具有較高的知名度和影響力,在突破關鍵核心技術和自主創新方面做出突出貢獻,發揮引領和示范作用。
3.在指導、培養中青年學術骨干方面做出突出貢獻,能夠有效指導高級工程師或研究生的工作和學習。
(三)工作業績與成果
申報人需長期從事本專業工作,業績突出,能夠主持完成本專業領域重大項目,能夠解決重大技術問題或掌握關鍵核心技術,取得了顯著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同時須具備下列條件中的2項:
1.作為技術負責人,主持研制開發的本專業領域新產品、新材料、新設備、新工藝等已投入生產,其成果獲國家級獎1項或自治區(省、部)級獎2項以上。
2.作為第一發明人(以專利權證書為準,下同),獲得2項以上本專業領域的發明專利、或3項以上實用新型專利,并取得顯著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3.作為技術負責人,承擔的本專業領域重點研究項目或科技項目技術報告,經同行專家評議具有國內領先水平。
4.作為第一作者,公開出版1部本專業或相關專業有較高學術價值的專著(5萬字以上,譯著8萬字以上)或以第一作者在自治區(省、部)級以上公開出版發行的學(技)術專業刊物上發表2篇以上專業論文;非公經濟組織、旗縣及以下地區工作的人員,發表1篇以上專業論文。
5.作為第一起草人,主持完成2項以上自治區(省、部)級以上行業技術標準、規范、規程的編制,并通過行業主管部門審定后頒布實施。
6.在旗縣、鄉鎮蘇木從事快遞工程技術的人員,主持或作為主要負責人完成1項為企業生產經營、電商發展、農產品流通做出突出貢獻的項目,并取得明顯經濟效益,所在單位或本人受到自治區(省、部)級表彰獎勵。
第十三條高級工程師
(一)專業理論水平
具備堅實的快遞工程及相關專業基礎理論和專業技術知識,熟悉技術法規、技術標準和技術規范,掌握本專業及相關專業技術知識、技術信息和產業發展趨勢。
(二)工作能力
1.系統掌握快遞工程及相關專業基礎理論知識和專業技術知識,具有跟蹤本專業科技發展前沿水平的能力,熟練運用本專業技術標準和規程,在相關領域取得重要成果。
2.在指導、培養中青年學術技術骨干方面發揮重要作用,能夠指導工程師或本科生的工作和學習。
(三)工作業績與成果
申報人需長期從事本專業工作,業績突出,能夠獨立主持和建設重大工程項目,能夠解決復雜工程問題,取得較高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同時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作為技術負責人,主持或承擔研制開發的本專業領域新產品、新材料、新設備、新工藝等已投入生產,其成果獲自治區(省、部)級獎勵1項。
2.作為主要發明人,在承擔本專業相關科研項目或新產品開發過程中,取得技術發明專利1項或實用新型專利2項以上。
3.參與的本專業領域重點項目技術報告,經同行專家評議具有較高技術水平。
4.作為第一作者,公開出版1部以上本專業或相關專業有較高學術價值的專著(5萬字以上,譯著8萬字以上)或以第一作者在自治區(省、部)級以上公開出版發行的學(技)術專業刊物上發表2篇以上專業論文;非公經濟組織、旗縣及以下地區工作的人員,發表1篇以上專業論文。
5.作為主要參編者,參與完成1項自治區級以上行業標準或技術規范或制(修)訂2項以上自治區地方標準、規范、規程、技術指南,并通過行業主管部門審定后頒布實施。
6.在旗縣、鄉鎮蘇木從事快遞工程技術工作的人員,主持或作為主要負責人完成1項以上為企業生產經營、電商發展、農產品流通做出突出貢獻的項目,并取得明顯經濟效益,所在單位或本人受到盟市(廳、局)級表彰獎勵。
第十四條工程師
(一)專業理論水平
掌握和運用與本專業有關的技術法規、技術標準和技術規范。了解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技術政策以及國內外快遞工程技術發展現狀和發展趨勢。
(二)工作能力
1.熟練運用本專業基礎理論和技術知識解決生產、建設中的技術問題,具有獨立承擔復雜工程項目的工作能力,能解決本專業范圍內較復雜的工程問題,具有一定的技術研究能力,能夠撰寫重要研究成果或技術報告。
2.能指導助理工程師的業務學習和技術工作。
(三)工作業績與成果
申報人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參加完成1項以上區域性快遞設備工程、網路工程、信息工程等項目的可行性研究、設計、施工或調試,并通過審查或驗收。
2.參加完成的本專業相關項目,獲得1項以上盟市(廳、局)級優秀設計或優質工程等專項獎項。
3.參加完成1項以上盟市(廳、局)級本專業相關科技項目;或參加1項本專業相關重點引進項目的消化、吸收,有一定的創新性。
4.參加完成1項以上有技術難度的快遞工程技術項目(包括制定技術標準、技術規范、新產品開發、新技術推廣)或技術改進項目(包括流程再造、設施改進、新項目實施等),通過驗收后得到企業認可并推廣實施,取得一定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5.提出1項以上與本專業相關的科技建議,被盟市(廳、局)級有關部門采納,對科技創新和專業技術發展有促進作用。
6.參與制定或修改1項以上盟市(廳、局)級有關規程、技術規范、規章。
7.主持或作為主要參加人完成盟市(廳、局)級或本企業的行業標準、規范、規程和管理辦法制(修)定,被有關部門采納。
8.在旗縣、鄉鎮蘇木從事快遞工程技術的人員,參加完成1項以上為企業生產經營、電商發展、農產品流通做出突出貢獻的項目,并取得明顯經濟效益,所在單位受到盟市(廳、局)級表彰獎勵。
第十五條助理工程師
掌握快遞工程專業基礎理論和技術知識,具有解決本單位科研、技術創新、技術改造、工程項目中技術問題的能力,并取得一定工作業績。具有指導技術員工作的能力。
第十六條技術員
熟悉本專業的基礎理論知識和專業技術知識,具有完成技術輔助性工作的實際能力。
第四章附則
第十七條本評審條件中涉及的工作能力、工作業績、科研成果、論文著作等均應與快遞工程專業相關,且為任現職以來取得(工作業績成果和獲得獎項均應為等級內額定人員),并需提供相應佐證材料。
第十八條本評審條件中有關詞(語)或概念的特定解釋:
(一)“主持”是指科研課題、工程項目或標準的第一完成者。
(二)“以上”、“以下”均含本級或本數。
(三)“年”均為周年。
(四)專著譯著是指取得ISBN統一書號,公開出版發行的專業學術專著或譯著。專業刊物是指取得ISSN(國際標準刊號)或CN(國內統一刊號)刊號的專業學術技術期刊。
第十九條法律法規規定需取得職業資格的,應具備相應職業資格。按國家有關規定,快遞工程專業技術人才取得的相關領域職業資格,可對應相應層級的職稱,并可作為申報高一級職稱的條件。
第二十條申報人員存在偽造、變造證件、證明等申報材料情形的,或有其他弄虛作假、營私舞弊行為的,取消其評審資格,對已通過評審的人員,取消其職稱,由發證機關收回其職稱證書,并從次年起3年內不得申報相應職稱評審。
第二十一條申報人除符合本評審條件所明確的要求外,還須符合評審年度自治區職稱工作安排的有關規定,對本評審條件相關條款在評審年度自治區職稱工作安排中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二十二條本評審條件由內蒙古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
障廳、內蒙古自治區郵政管理局按照各自職責負責解釋。
第二十三條本評審條件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來自內蒙古客戶的評論:請問老師,我們這種工程單位的人,實際都是跟著項目跑,我們要是申報職稱,是按照實際工作地還是社保繳納地域申報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