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總則第一條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意見〉的通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檔案局關于深化檔案專業人員職稱制度改革的指 ………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意見〉的通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檔案局關于深化檔案專業人員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20〕20號)和《內蒙古自治區黨委辦公廳、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的通知》精神,為發揮好人才評價的引領作用,科學、客觀、公正評價檔案人才,促進職稱評審工作制度化、規范化、科學化,結合自治區實際,制定本評審條件。
第二條本評審條件適用于全區各類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個體經濟組織中從事文書檔案、人事檔案、教學檔案、醫療檔案、會計檔案、科技檔案等專門檔案工作及檔案研究教育工作的在職在崗專業技術人員。

第三條本評審條件突出品德、能力和業績評價導向,堅持把職業道德放在評價首位,對違法、失信和學術不端人員在評審中實施一票否決,激勵檔案人員提高職業道德操守。切實克服唯學歷、唯資歷、唯論文、唯獎項的傾向,注重考察專業人才的專業性、創新性和實際貢獻。
第四條檔案系列專業人員職稱名稱為:研究館員、副研究館員、館員、助理館員、管理員。其中研究館員為正高級、副研究館員為副高級、館員為中級、助理館員和管理員為初級。檔案系列專業人員職稱與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相銜接,正高級對應專業技術崗位一至四級,副高級對應專業技術崗位五至七級,中級對應專業技術崗位八至十級,助理初級對應專業技術崗位十一、十二級,管理員初級對應專業技術崗位十三級。
第五條檔案系列專業人員職稱通過相應評審委員會評審,由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核準備案后方可取得。
第二章申報基本條件
第六條申報檔案系列專業職稱的人員應當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熱愛祖國,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作風端正;熱愛本職工作,具備相應的檔案專業知識和業務技能,積極為自治區經濟社會發展服務。
第七條任現職以來近3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以上,并按要求參加繼續教育。
第八條學歷(學位)、資歷條件
(一)申報研究館員職稱須具備的條件:
具備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士及以上學位,且取得本專業副研究館員職稱后,在相應專業技術崗位任職滿5年。
(二)申報副研究館員職稱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具備博士學位,且取得本專業館員職稱后,在相應專業技術崗位任職滿2年;
2.具備碩士學位、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且取得本專業館員職稱后,在相應專業技術崗位任職滿5年。
(三)申報館員職稱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具備博士學位;
2.具備碩士學位,且取得本專業助理館員職稱后,在相應專業技術崗位任職滿2年;
3.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或大學??茖W歷,且取得本專業助理館員職稱后,在相應專業技術崗位任職滿4年;
4.具備高中(含中專、職高、技校,下同)畢業學歷,且取得本專業助理館員職稱后,在相應專業技術崗位任職滿7年。
(四)申報助理館員職稱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具備碩士學位、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從事檔案工作滿1年;
2.具備大學專科學歷,且取得本專業管理員職稱后,在相應專業技術崗位任職滿2年;
3.具備高中畢業學歷,且取得本專業管理員職稱后,在相應專業技術崗位任職滿4年。
(五)申報管理員職稱須符合的條件:具備大學專科、高中畢業學歷,從事檔案工作滿1年。
第九條破格申報條件按照評審年度自治區職稱改革工作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章能力業績條件
第十條申報者除具備第二章規定的申報基本條件外,還需達到以下相應能力業績條件。
第十一條研究館員
(一)專業理論水平
深刻理解檔案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標準規范。全面掌握檔案專業基礎理論和國內外前沿發展動態,能夠熟練運用檔案學的基本理論和方法,將檔案工作與所在單位、行業進行深度融合,發揮引領與示范作用,得到業內認可,并在檔案學某一領域具有獨創性見解和深入研究。
(二)工作能力
1.對本地區、本系統檔案事業發展有突出貢獻,獲自治區級以上檔案主管部門表彰;
2.具有較強的檔案業務研究和組織指導能力,負責組織實施檔案專業重大課題研究計劃、方案,并取得高水平研究成果;
3.具有較強的檔案業務問題研究能力,有較高影響力的代表性技術成果,提出促進檔案事業發展的新思路、新方法;
4.主持制定本行業的檔案工作發展規劃;
5.在指導、培養中青年學術技術骨干方面做出突出貢獻,能夠有效指導副研究館員及以下人員的業務工作和專業學習。
(三)工作業績與成果
申報人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中2項以上:
1.在企事業單位從事檔案管理工作期間,獲得盟市(廳、局)級以上檔案管理方面的獎項2項以上;
2.主持制定盟市(廳、局)級以上檔案事業中長期規劃或從事行業規劃、檔案政策研究,主持制定重點行業規劃、重要檔案政策、重要規章制度和行業標準等,并經主管部門批準付諸實施;
3.主持自治區(省、部)級以上研究課題,并被有關部門采納;
4.指導完成本地區、本系統、本單位檔案工作通過自治區級以上考核測評,達到一級標準;
5.在省部級以上公開發行的專業刊物上發表本專業學術論文3篇以上(第一作者);或編寫正式出版學術專著或合著(前三位作者)1部以上。
第十二條副研究館員
(一)專業理論水平
熟悉檔案工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標準規范。系統掌握檔案專業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具備較高質量完成業務工作的能力和素質。
(二)工作能力
1.能夠獨立承擔本專業盟市(廳、局)級以上課題的研究,并取得一定成果;
2.參與高層次有影響的檔案論壇、研討會或報告會等重大活動,提交價值較高的學術報告并獲獎勵;
3.牽頭制定本單位、本系統、本行業的規章制度、標準規范,對檔案工作開展具有較強的指導意義;
4.在指導、培養中青年學術技術骨干方面做出突出貢獻,能夠有效指導館員及以下人員的業務工作和專業學習。
(三)工作業績與成果
申報人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中2項以上:
1.獲得本專業盟市(廳、局)級以上科研成果獎勵;
2.主持或作為主要參與者制定重點行業規劃、重要檔案政策、重要規章制度和行業標準1項以上,并經主管部門批準付諸實施;
3.主持或作為骨干參與研究盟市(廳、局)級以上課題,并被有關部門采納;
4.指導本地區、本系統、本單位檔案工作通過自治區級以上考核測評,達到二級標準;
5.在省部級以上公開發行的專業刊物上發表本專業學術論文1篇以上(第一作者);或編寫正式出版學術專著或合著(前三位作者)1部以上。
第十三條館員
(一)專業理論水平
比較熟悉檔案工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標準規范。比較系統掌握檔案專業的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具備獨立開展檔案業務工作的能力和素質。
(二)工作能力
1.參與制定本單位規章制度、標準規范;
2.具有研究檔案業務問題的能力,能夠制訂檔案工作方案;
3.能夠指導助理館員業務工作。
(三)工作業績與成果
申報人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作為主要參與者參與完成本單位檔案項目的可行性評估及組織管理,經實踐運用達到預期目標;
2.工作能力突出,受到本單位或檔案主管部門的專業性表彰。
第十四條助理館員了解檔案工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標準規范。掌握檔案專業基本知識、檔案業務工作方法和技能。有一定的研究能力,能夠對檔案業務問題開展基本研究。從事或參與檔案工作,能夠提出工作方案并組織實施。具有指導管理員工作的能力。
第十五條管理員基本了解檔案工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標準規范?;菊莆諜n案專業知識、檔案基礎業務工作的方法和技能。能夠完成所承擔的工作,對檔案進行初步整理和加工。
第四章附則
第十六條本評審條件中涉及的工作能力、工作業績、科研成果、論文著作等均應與檔案專業相關,且為任現職以來取得(工作業績成果和獲得獎項均應為等級內額定人員),并需提供相應佐證材料。
第十七條本評審條件中有關詞(語)或概念的特定解釋:
(一)“主持”是指科研課題、項目或標準的第一完成者。
(二)“以上”、“以下”均含本級或本數。
(三)“年”均為周年。
(四)“成績”、“效益”等,以申報人員提供的有關部門印發的認證文件或證書為依據,或者提供所在單位或旗縣級以上業務主管部門出具的書面證明材料。
(五)專著譯著是指取得ISBN(國際標準書號)統一書號,公開出版發行的專業學術專著或譯著。專業刊物是指取得ISSN(國際標準刊號)或CN(國內統一刊號)刊號的專業學術技術期刊。
第十八條申報人員存在偽造、變造證件、證明等申報材料情形的,或有其他弄虛作假、營私舞弊行為的,取消其評審資格。對已通過評審的人員,取消其職稱,由發證機關收回其職稱證書,并從次年起3年內不得申報相應職稱評審。
第十九條申報人除符合本評審條件所明確的要求外,還須符合申報評審年度自治區職稱工作安排的有關規定,對本評審條件相關條款在評審年度自治區職稱工作安排中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二十條本評審條件由內蒙古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
廳、內蒙古自治區檔案局按照各自職責負責解釋。
第二十一條本評審條件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關于印發〈內蒙古自治區檔案專業高(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條件(試行)〉的通知》(內人社發〔2015〕126號)同時廢止。
來自內蒙古客戶的評論:請問老師,我們這種工程單位的人,實際都是跟著項目跑,我們要是申報職稱,是按照實際工作地還是社保繳納地域申報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