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符合基本條件的基礎上,工程師還應符合以下條件:
(一)學歷、資歷要求。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具備博士學位,從事工程技術相關工作。
2.具備碩士學位或第二學士學位,取得助理工程師資格并擔任助理工程師職務滿2年。
3.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或具備大學專科學歷,取得助理工程師資格并擔任助理工程師職務滿4年。技工院校畢業生可按前文規定申報。
4.具備技師職業資格或職業技能等級,從事工程技術相關工作滿3年。
(二)專業能力要求。應熟練掌握并能夠運用相關專業的基礎理論和專業技術知識,熟悉國內外專業現狀和發展趨勢,能夠指導助理工程師工作。此外,在任職期間還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能夠獨立承擔一般難度的研究設計任務或解決專業技術領域內比較復雜的技術問題。
2.能夠獨立完成一般難度或比較復雜產品的開發。
3.能夠正確運用通用技術標準和技術規范,具備對引進技術消化吸收和再創新的能力。
4.具備一定的分析、判斷和總結能力,能夠參加中等規模項目的立項調查、局部方案論證、實驗研究、技術推廣和市場調查等工作,并在其中獨立承擔某一方面工作。
5.能夠起草開題報告,提出研究設計方案;能獨立編寫技術文件、工程總結,并能校正或審核技術文件。
(三)業績成果要求。取得助理工程師資格后,應具備下列2項及以上條件:
1.參與完成省(市)部級工程技術領域相關專業的研究課題1項及以上,并結項。
2.參與國家、行業、省市相關專業的中長期發展規劃、重大工程技術戰略決策等相關政策、標準、規范的制定,并頒布實施。
3.作為主要完成人(前3名)完成本單位相關專業工程項目的規劃和實施工作,制定本單位管理標準、戰略、發展規劃、管理制度;或作為子項目專業負責人,在項目管理、科研開發、生產經營、技術轉讓與引進等工作中成效顯著。
4.作為第一完成人,完成本單位工程技術領域相關專業項目1項及以上,為單位取得較好經濟效益。
5.作為第一、二作者或通訊作者,在學術期刊、省部級專業學術會議上公開發表相關專業論文或調查報告1篇及以上;作為第一作者,撰寫相關專業的單位內部研究報告1篇及以上,要求引用數據齊全、結論正確,并經2名高級工程師評議證明,具有一定應用價值。
6.參與完成相關專業已授權的發明專利或實用新型專利1項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