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適用范圍本標準適用于已經取得律師執業證書、專職從事律師工作,申報評審三級律師、二級律師、一級律師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二、基本條件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 ………

一、適用范圍
本標準適用于已經取得律師執業證書、專職從事律師工作,申報評審三級律師、二級律師、一級律師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
二、基本條件
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依法履行崗位職責,任現職期間考核稱職以上。
三、學歷、資歷條件
(一)申報三級律師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獲得法學碩士或法律碩士學位,從事律師工作2年以上。
2.獲得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律師工作3年以上。
3.獲得大學專科以上學歷,擔任四級律師職務4年以上。
(二)申報二級律師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獲得法學博士學位,從事律師工作2年以上。
2.獲得法學碩士或法律碩士學位,擔任三級律師職務4年以上。
3.獲得大學本科學歷,擔任三級律師職務5年以上。
(三)申報一級律師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須具備下列條件:
獲得大學本科以上學歷,擔任二級律師職務5年以上。
四、理論、專業知識和外語、計算機水平
申報律師專業中、高級資格的人員應具備相應層次的法學基礎理論知識及法律專業知識。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水平,按照國家和本市相關政策規定執行。
三級律師應具有一定的法學理論水平,熟練掌握律師業務所涉及的法學、法律及相關專業知識。
二級律師應具有較高的法學理論水平,對國內外法學動態有一定的了解,系統掌握律師業務所涉及的法學、法律及相關專業知識。
一級律師應具有高深的法學理論知識水平,對國內外法學理論有較深入的研究,精通律師業務所涉及的法學、法律及相關專業知識。
五、工作能力條件
(一)申報三級律師專業技術資格,任現職期間,須具備下列條件:
1.能正確運用法律及律師業務知識開展工作,具有一定的實踐經驗;
2.年度律師執業考核(包括辦理法律業務的數量、類別、質量,辦理重大、群體性案件及履行法律援助義務,參加社會服務等情況)在全市四級律師中處于前列;
3.能夠協助二級以上律師辦理律師事務;能夠對四級律師進行業務指導,并使其在業務能力上有所提高。
(二)申報二級律師專業技術資格,任現職期間,須具備下列條件:
1.能熟練運用法律及律師業務知識,組織和開展律師業務研究工作;
2.具有比較豐富的實踐經驗,能夠獨立辦理疑難、復雜的法律事務;
3.能夠為國家或市重點項目提供法律服務,實際效果明顯;
4.年度律師執業考核(包括辦理法律業務的數量、類別、質量,辦理重大、群體性案件及履行法律援助義務,參加社會服務等情況)在全市三級律師中處于前列,在全市律師行業及社會各界有一定口碑;
5.具有指導律師拓展業務的能力,能夠指導三級以下律師辦理較為復雜的律師事務。
(三)申報一級律師專業技術資格,任現職期間,須具備下列條件:
1.能靈活運用法律和律師業務知識,提出研究課題、并指導開展律師研究工作,具有豐富的律師業務實踐經驗。
2.能夠獨立辦理(指導)多項重大疑難、復雜的法律事務;
3.能夠為兩項以上國家或市重點項目直接提供法律服務,實際效果顯著;
4.年度律師執業考核(包括辦理法律業務的數量、類別、質量,辦理重大、群體性案件及履行法律援助義務,參加社會服務等情況)在全市二級律師中處于前列,在全市律師行業及社會各界有良好口碑;
5.具有全面指導律師拓展業務的能力,能夠指導三級以上律師辦理復雜法律事務,并使其在業務能力上有顯著提高。
六、工作業績條件
(一)申報三級律師專業技術資格,任現職期間,須具備下列條件:
1.取得下列業績成果之一:
在律師業務和律師管理工作中提出過具有理論和應用價值的建議,對研究解決重大疑難問題起到積極作用。
承辦過兩件在本地區有影響的法律事務。
2.撰寫以下論文、著作之一:
有2篇以上論文或經驗材料被選送到市級以上律師業務學術交流會上交流,其中有1篇在大會宣讀或被收入論文集(每篇不少于2000字)。
在市級以上刊物公開發表(指導)專業案例、論文、辦案程序1篇以上(每篇不少于2000字),或在區縣級以上刊物公開發表2篇以上有學術價值的論文(每篇不少于2000字)。
合作出版1部法律專著(本人撰稿不少于5000字)。
(二)申報二級律師專業技術資格,任現職期間,須具備下列條件:
1.取得下列業績成果之一:
在律師業務和律師管理工作中提出過兩條具有理論和應用價值的獨到見解,研究解決一個以上重大疑難問題。
對全國或天津市律師工作的立法、政策理論研究和業務開拓做出一定貢獻。
承辦過兩件在本地區有較大影響的重大疑難法律事務。
2.撰寫以下論文、著作之一:
有4篇論文或經驗材料被選送到市級以上法律業務學術會議上交流,其中有2篇在會上宣讀并收入論文集(每篇不少于3000字)。
在國家級刊物發表過有一定影響或有一定研究指導價值的律師專業論文、經驗或報告(不少于3000字)。
在市級刊物發表或介紹過有一定影響或有一定研究指導價值的律師專業論文、經驗或報告2篇(每篇不少于3000字),或在區縣級以上刊物公開發表4篇以上有學術價值的論文(每篇不少于3000字)。
合作出版1部法律專著(本人撰稿不少于10000字)。
(三)申報一級律師專業技術資格,任現職期間,須具備下列條件:
1.取得下列業績成果之一:
在律師業務和律師管理工作中提出過三條具有理論和應用價值的獨到見解,研究解決兩個以上重大疑難問題。
成功辦理(指導)兩個在全市有重大影響的重大疑難法律事務。
對全國或全市律師工作的立法、政策理論研究和業務開拓做出重大貢獻。
2.撰寫以下論文、著作之一:
能獨立承擔律師專業調研課題,在國家級刊物發表過有一定影響或有一定研究指導價值的律師專業論文、經驗或報告2篇(不少于3000字)。
在本市市級刊物發表或介紹過有一定影響或有一定研究指導價值的律師專業論文、經驗或報告4篇(每篇不少于3000字)。
獨立出版一部或合作出版2部法律專著(本人撰稿不少于20000字)。
七、破格條件
(一)申報三級律師專業技術資格
具備資歷而不具備規定學歷,或具備規定學歷而不具備資歷,破格申報三級律師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任現職期間,在具備正常申報條件第四、五、六條規定的同時,還須具備下列條件:
1.取得下列業績成果之一:
對某項律師業務創造總結過一定經驗,并在實踐中取得較好的社會效益。
組織、指導一個律師事務所,使該單位的律師業務工作連續2年成績突出,并被評為區縣級以上先進集體。
任現職期間,曾在部級或市級各類律師業務評比考核中成績優秀,或被評為先進個人。
2.撰寫以下論文、著作之一:
有1篇論文(或經驗材料)被選送到部級以上法律業務學術會議上宣讀并收入論文集,或有2篇論文或經驗材料被選送到市級以上學術交流會議上宣讀并收入論文集。
在市級以上刊物發表2篇或在區縣級以上刊物發表過4篇法律專業論文(每篇不少于2000字)。
正式出版1部或與他人合作出版2部法律專著(本人撰稿不少于15000字)。
(二)申報二級律師專業技術資格
具備資歷而不具備規定學歷,或具備規定學歷而不具備資歷,破格申報二級律師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任現職期間,在具備正常申報條件第四、五、六條規定的同時,還須具備下列條件:
1.取得下列業績成果之一:
在律師業務工作中創造總結出有一定價值的經驗,并經市級以上業務主管部門認定和推廣,在實踐中取得良好的社會和經濟效益。
組織、指導一個律師事務所,使該單位的律師業務工作在全市律師事務所中成績突出,并被評為市級以上先進集體。
任現職期間,曾在部級或市級各類律師業務評比考核中成績優秀,或被評為先進個人。
2.撰寫以下論文、著作之一:
在國家級刊物發表2篇或在市級刊物發表4篇法律專業論文(每篇論文不少于3000字)。
2篇以上論文或經驗材料被選送到部級以上學術會議上宣讀并收入論文集,或4篇以上論文或經驗材料被選送到市級以上學術交流會議上宣讀并收入論文集。
正式出版1部法律專著(與他人合著,本人撰稿不少于30000字;擔任主編、副主編,本人撰稿不少于20000字)。
(三)申報一級律師專業技術資格
具備資歷而不具備規定學歷,或具備規定學歷而不具備資歷,破格申報一級律師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任現職期間,在具備正常申報條件第四、五、六條規定的同時,還須具備下列條件:
1.取得下列業績成果之一:
在律師業務工作中創造總結出有重要價值的經驗,并經市級以上業務主管部門認定和廣泛推廣,在實踐中取得顯著的社會和經濟效益。
組織、指導一個律師事務所,使該單位的律師業務工作連續2年在全市律師事務所中成績突出,并被評為市級以上先進集體。
任現職期間,曾在部級或市級各類律師業務評比考核中成績優秀,或被評為先進個人。
2.取得下列業績成果之一:
在國家級刊物發表4篇或在市級刊物發表6篇法律專業論文(每篇不少于3000字)。
3篇以上論文被選送到部級以上學術會學術會議上宣讀并收入論文集,或5篇以上論文被選送到市級以上學術交流會議上宣讀并收入論文集。
正式獨立出版1部法律專著(不少于50000字)。
八、不得申報的情形
任職期間年度考核不稱職,自考核不稱職的年度起2年內不得申報。已經辦理離(退)休手續的人員不得申報。
九、其他需要說明的問題
(一)國家級刊物是指公開出版發行的由國家各部委主辦的或冠以“中華”、“中國”名稱的專業學術刊物。
(二)市級刊物是指由市級有關部門主辦的專業學術刊物。
(三)區縣級刊物是指由區縣有關部門主辦的學術刊物。
(四)文中“以上、以下”均含本數。
(五)破格條件中的論文篇數包含正常申報條件中的論文。
來自天津市客戶的評論:請問熊老師,按照目前的情況來說,我們這種普通單位上班的,是不是沒有論文和專利基本就沒戲了呢?感覺去年申報的時候,尤其是專利,沒有專利的基本都淘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