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適用范圍建筑設計專業高級工程師(高級建筑師,下同)、工程師(建筑師,下同)資格評審標準,適用于從事建筑設計(包括建筑、結構、給排水、暖通、電氣、預算等專業) ………

1.適用范圍
建筑設計專業高級工程師(高級建筑師,下同)、工程師(建筑師,下同)資格評審標準,適用于從事建筑設計(包括建筑、結構、給排水、暖通、電氣、預算等專業)、科研、技術管理工作的工程技術人員。
2.基本條件
2.1申報高級工程師、工程師資格的人員,必須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祖國,遵紀守法,有良好的職業道德,熱愛本職工作,積極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
2.2在任職期間歷年業績考核均達到“稱職”標準以上。
3.學歷和資歷
3.1申報高級工程師資格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a.獲得博士學位,確定工程師資格后,并擔任本專業工程師職務二年以上。
b.獲得碩士學位,取得工程師資格后,并擔任本專業工程師職務四年以上。
c.大學本科畢業,取得工程師資格后,并擔任本專業工程師職務五年以上。
3.2申報工程師資格應具備大學本科、專科畢業學歷,取得助理工程師資格后,并擔任本專業助理工程師職務四年以上。
4.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
4.1評審高級工程師資格應注重考查申報人員是否全面系統地掌握了本專業的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及通過繼續教育達到知識更新的程度和水平。根據所從事的專業技術工作,在具體科目上可以有所側重。
4.1.1基礎理論知識
a.建筑專業主要包括:房屋建筑學、建筑美學、建筑歷史、建筑材料學、建筑物理、建筑結構力學、畫法幾何、建筑制圖等。
b.結構專業主要包括:理論力學、結構力學、材料力學、彈塑性理論、土力學、畫法幾何、建筑制圖、建筑材料等。
c.暖通專業主要包括:流體力學、空氣動力學、工程熱力學、傳熱學、機械制圖等。
d.給排水專業主要包括:物理化學、理論力學、材料力學、水力學、機械制圖等。
e.電氣專業主要包括:電工學、電機學、自動控制、電力工程、機械制圖等。
f.預算專業主要包括:建筑材料、建筑經濟學、建筑制圖、建筑構造等。
4.1.2專業知識
4.1.2.1掌握本專業國內外現狀和發展趨勢,并能推廣、應用新理論、新技術,為設計、科研、技術、管理提供決策依據。
4.1.2.2熟練掌握本專業技術標準,規范、規程。
4.1.2.3系統地掌握專業知識,并對某一門學科有獨到的見解或專長。
a.建筑專業主要包括:工業與民用建筑設計原理、城市規劃原理、建筑構造、建筑經濟、建筑施工等。
b.結構專業主要包括:鋼筋混凝土結構,鋼結構、砌體結構、木結構、結構抗震、地基基礎、建筑經濟、建筑施工等。
c.暖通專業主要包括:供熱學、供燃氣、制冷技術、空氣調節工程、空氣凈化工程、采暖通風工程等。
d.給排水專業主要包括:給水工程、排水工程、建筑給排水、給排水施工、水處理、水泵與水泵站、給排水結構等。
e.電氣專業主要包括:工業與民用供配電、照明學、防雷與接地、電力驅動、電聲學、信號與線路系統等。
f.預算專業主要包括:建筑經濟分析、計算機原理、建筑施工等。
4.1.3相關知識
4.1.3.1較好地掌握相關知識,具備解決本專業與相關專業相互配合、協調有關技術難題的理論水平。
a.建筑專業主要包括:建筑結構及抗震、暖通、給排水、電氣等一般設計知識。
b.結構專業主要包括:工業與民用建筑設計原理、建筑構造及其它專業的一般設計原理。
c.暖通專業主要包括:工業與民用建筑設計原理及其它專業的一般設計知識。
d.給排水專業主要包括:工業與民用建筑設計原理及其它專業的一般設計知識。
e.電氣專業主要包括:工業與民用建筑設計原理及其它專業的一般設計知識。
f.預算專業主要包括:工業與民用建筑設計原理及其它專業的一般設計知識。
4.1.3.2熟悉本專業與相關專業有關法律、法規及章程。
4.1.3.3熟悉全面質量管理的知識以及本專業質量管理的內容與標準。
4.1.3.4掌握計算機知識,在設計、科研、技術管理工作中能組織應用。
4.2評審工程師資格應注重考查申報人員是否較系統地掌握了本專業大學畢業以上水平的基礎理論知識和專業知識,及通過繼續教育達到知識更新的程度和水平,在具體科目上可根據所從事的專業技術工作有所側重。
4.2.1基礎理論知識
較系統地掌握4.1.1條規定的基礎理論知識。
4.2.2專業知識
較好地掌握4.1.2條規定的專業知識。
4.2.3相關知識
a.了解4.1.3.1條規定的相關專業知識,并能在本專業實踐中應用。
b.了解本專業與相關專業有關法律、法規及章程。
c.了解全面質量管理的知識,并掌握本專業質量管理的內容、標準。
d.掌握計算機應用知識,并能上機操作。
5.工作能力和實踐經驗
5.1評審高級工程師資格應側重從以下幾個方面對申報人員進行考查:
5.1.1建筑設計、科研、技術管理人員應具備以下工作能力:
5.1.1.1設計人員應具有熟練地運用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獨立承擔本專業設計工作,并能解決本專業技術領域重要或關鍵性技術問題的能力。
a.建筑、結構設計專業
具有主持或獨立承擔制定一級工程項目設計方案,并具有與其它專業相互配合協調、解決本專業領域關鍵性技術問題或施工中疑難問題的能力。
b.給排水、暖通、電氣專業
具有主持或獨立承擔制定一級工程項目設計方案,并具有與其它專業相互配合協調、解決本專業領域關鍵技術問題或設備調試運行中出現的復雜技術問題的能力。
c.預算專業
具有主持或負責一級工程項目預算,編制生項預算和標底,為設計前期和設計方案提供技術經濟分析依據,并提出合理化建議的能力。
5.1.1.2科研人員
a.具有作為技術骨干完成國家攻關項目或重點科研項目的能力。
b.具有主持或獨立完成部、市級科研項目或重點科研課題研究的能力。
5.1.1.3技術管理人員
a.具有獨立主持、管理完成一級工程項目的能力。
b.具有作為主要負責人撰寫完成部、市級行業技術標準、規范、規程和管理辦法的能力。
c.具有主持或負責開發、應用推廣新技術、新方法或提出合理化建議解決設計、科研工作中實際技術問題的能力。
5.1.2具有主持或獨立承擔涉外設計、科研、技術管理工作項目(如本專業國內外工程項目、外資工程項目等)的能力。
5.1.3具有負責評審、鑒定大中型工程項目及科研成果的能力。
5.1.4有較豐富的實踐經驗,在擔任工程師職務期間,曾較好地完成下列工作:
5.1.4.1設計人員完成下列項目之一:
a.作為工程項目主持人或專業負責人完成建筑、結構專業設計一級工程項目二項或一級工程項目一項,二級工程項目二項。
b.作為工程項目主持人或專業負責人完成給排水、暖通、電氣、預算專業一級工程項目二項或二級工程項目三項。
5.1.4.2科研人員完成下列項目之一:
a.主持或作為主要參加人員完成國家攻關項目或重點科研項目一項。
b.主持或作為主要技術骨干完成部、市級科研項目二項。
c.主持局(指市局,下同)級重點科研項目二項,其成果達到國內先進水平或填補國內空白。
d.主持不同類型的新技術成果推廣、應用四項以上。
5.1.4.3技術管理人員完成下列工作之一:
a.作為主要技術骨干撰寫完成部、市級行業技術標準、規范、規程和管理辦法,其中二項以上得到部、市級專業主管部門認可且付諸實施。
b.主持或負責推廣、應用新技術、新方法或提出合理化建議三項以上,較好地解決了設計科研工作中的實際技術問題,取得顯著效果。
c.獨立主持管理完成一級工程二項以上,或二級工程三項以上。
5.2評審工程師資格應側重從以下幾個方面對申報人員進行考查。
5.2.1設計人員
a.建筑、結構專業
具有主持或獨立承擔制定二級工程項目設計方案,并具有與其它專業相互配合協調、解決本專業領域較復雜技術問題或施工中較復雜問題的能力。
b.給排水、暖通、電氣專業
具有主持或獨立承擔制定二級工程項目設計方案,并具有與其它專業相互配合協調、解決本專業領域較復雜的技術問題或設備調試運行中較復雜問題的能力。
c.預算專業
具有主持或負責二級工程項目的能力,并具有參加編制生項預算和標底,為設計方案提供技術經濟分析依據及合理化建議的能力。
5.2.2科研人員
a.具有作為技術骨干參加完成部、市級科研項目或重點科研課題研究的能力。
b.具有主持或獨立承擔局級科研項目或重點科研課題研究的能力。
5.2.3技術管理人員
a.具有獨立管理完成二級工程項目的能力。
b.具有參加撰寫完成部、市級行業技術標準、規范、規程和管理辦法的能力。
c.具有作為技術骨干參加開發、應用、推廣新技術、新方法或提出合理化建議,較好地解決設計、科研工作中實際技術問題的能力。
5.2.4有一定的實際工作經驗,在擔任助理工程師職務期間,曾完成下列工作:
5.2.4.1設計人員完成下列工作之一:
a.作為工程項目主持人或專業負責人完成建筑、結構專業設計二級工程項目二項或二級工程項目一項、三級工程項目二項。
b.作為工程項目主持人或專業負責人完成給排水、暖通、電氣、預算專業設計二級工程項目二項,三級工程項目三項。
5.2.4.2科研人員完成下列項目之一:
a.主持局級科研項目二項,或單項科研課題三項以上。
b.作為主要技術骨干參加過局級以上綜合研究課題二項以上,并是單項研究報告的撰寫人。
c.主持或負責推廣、應用項目成果二項以上。
5.2.4.3技術管理人員完成下列工作之一:
a.曾參加撰寫完成部、市級行業技術標準、規范、規程和管理辦法,其中二項以上得到部、市級主管部門認可且付諸實施。
b.獨立管理完成二級工程二項或三級工程三項以上。
c.作為主要技術骨干負責推廣應用新技術、新方法、新成果二項以上并在提高工效、保證質量、降低成本等方面效果顯著。
6.業績成果
6.1評審高級工程師資格,須全面考查申報人員在擔任工程師職務期間取得的業績成果、并應具備下列條件:
6.1.1在設計、科研、技術管理工作中取得下列技術成果之一:
a.獲得國家級優秀設計或科技進步獎(額定人員)二項。
b.獲得部、市級科技進步獎(額定人員)二項。
c.獲得部、市級優秀工程設計二等獎(額定人員)二項,或優秀工程設計三等獎(額定人員)三項。
d.主持完成一級工程項目二項或一級工程項目一項和二級工程項目二項,并經實踐檢驗,同行專家評議,公認具有較高的水平,收到較好的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
e.負責完成的研究成果被部、市級列為成果推廣項目或被部市級專業主管部門決策采納二項以上。
f.獲得部、市級以上先進科技工作者稱號。
g.主持或作為主要成員之一撰寫的部、市級行業技術標準、規范、規程和管理辦法等,經主管部門批準且付諸實施。
h.在設計、科研、技術管理中推廣、應用新技術、新方法貢獻突出,經實踐檢驗,并經同行專家評議鑒定,公認取得了顯著的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
6.1.2撰寫論著、論文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a.作為主要作者,出版一部技術專著或譯著。
b.作為第一撰寫人在國家批準出版的科技期刊(公開發行、內部發行或正式批準印刷的期刊)或市級以上專業學術會議上發表論文二篇以上,并具有較高的學術價值。
c.作為第一撰寫人,撰寫二篇以上重要技術報告(包括立項報告、可行性分析論證報告、技術總結等)經同行專家評議,公認具有獨到見解或有較高的學術價值。
6.2評審工程師資格須全面考查申報人員在擔任助理工程師職務期間的業績成果,并應具備下列條件:
6.2.1在設計、科研、技術管理工作中取得了下列成果之一:
a.獲部、市級優秀工程設計三等獎(額定人員)二項,或部、市級其它成果獎(額定人員)一項。
b.獲局級優秀設計二等獎(額定人員)二項,或局級科技進步二等獎二項,三等獎三項(額定人員)。
c.主持完成二級工程項目二項或三級工程項目三項,經實踐檢驗,并經同行專家評議,公認具有一定的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
d.作為主要技術骨干完成局級科研項目,單項或綜合科研課題研究二項以上,并是單項課題研究報告撰寫人,經同行專家評議,公認在整個項目中發揮了重要作用。
e.工作業績突出,獲得局級以上先進科技工作者稱號。
f.在技術管理工作中,因本人主觀努力,使負責管理的工作創造出可以考核的優秀業績,經同行專家評議,公認取得了較好的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
6.2.2撰寫論著、論文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a.作為主要參加者之一,出版一部技術專著或譯著。
b.作為主要作者在國家批準出版的科技期刊(公開發行、內部發行或正式批準印刷的期刊)或在市級以上專業學術會議上發表論文一篇以上。
c.作為第一撰寫人在局級以上專業學術會議上交流論文二篇以上,其中一篇獲局級優秀論文獎。
d.作為第一撰寫人,撰寫二篇以上技術報告,要求有學術見解,數據齊全正確,并經同行專家評議、公認具有一定的實用價值。
7.外語水平
7.1申報高級工程師資格應熟練掌握一門外國語,并按規定的期限取得天津市統一考試合格證書。
7.2申報工程師資格應掌握一門外國語,并按規定的期限取得天津市統一考試合格證書。
8.破格申報條件
對不具備規定學歷、資歷,但確有真才實學,成績顯著,貢獻突出的建筑設計技術人員,可破格申報高級工程師、工程師資格。
8.1破格申報高級工程師資格條件:
8.1.1具備規定學歷和本文規定的其它條件,但資歷不夠條件人員,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a.經部、市級以上部門批準的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科技專家。
b.獲國家級科技進步二等獎(額定人員)。
c.獲部、市級優秀工程設計一等獎(額定人員)。
d.獲部、市級科技進步一等獎(額定人員)。
8.1.2具備規定資歷而學歷不夠條件人員,除符合6.1.1條規定外還須經專業知識考試合格。
8.2破格申報工程師資格
8.2.1具備規定學歷和本文其它條件,但資歷不夠條件人員,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a.獲國家級科技進步獎(額定人員)。
b.獲部、市級科技進步二等獎(額定人員)。
c.獲部、市級優秀設計二等獎(額定人員)。
d.曾獨立承擔完成一級工程項目一項,經同行專家評議,公認取得顯著的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
8.2.2具備規定資歷而學歷不夠條件人員,除符合8.2.1條規定要求外,還需經二門以上相應的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考試合格。
9.其它
9.1本標準中工程分級按國家計委頒發(1992)價費字375號文件規定的《民用建筑設計收費標準》執行。
9.2本文所列高級工程師、工程師資格評審標準為最低必備條件,所列學歷與資歷,基礎理論知識與專業知識,工作能力和實踐經驗、業績成果、外語水平等條件必須同時具備。只允許在業績和水平條件明顯超過本文標準時,方可適當放寬對著作、論文的要求。
9.3本文所列學歷指專業或相近專業學歷。
9.4后取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學歷人員,可參照本標準申報相應級別的技術資格。
9.5本標準適用于國家機關及全民、集體所有制企事業單位。其它性質的單位,可參照執行。
來自天津市客戶的評論:老師,我要是跨專業報職稱,行不行啊?我學的生物醫藥,做的是土地規劃,想評土地資源一類的,是不是可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