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天津市工程技術系列園林專業2024年度職稱評審工作,按照《市人社局關于開展2024年度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津人社辦函〔2024〕418號)要求,結合本市園林行業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情況,制定本方案。
一、評審級別
2024年度工程技術系列園林專業中級、副高級專業技術資格。
二、評審范圍
(一)本市企事業單位、非公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含中央和外省市駐津單位,以下統稱用人單位)中在職的從事園林專業工作的專業技術人才,以及從事園林專業技術工作的新就業形態勞動者、自由職業者, 均可參加園林職稱評審。在津從事園林專業技術工作的港澳臺地區人才和持有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證、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的外籍人才,可按規定申報本市園林專業職稱評審。對于全面實行崗位管理、專業技術人才學術技術水平與崗位職責密切相關的事業單位,一般應在崗位結構比例內開展職稱評審。
(二)高技能人才可按照《市人社局關于進一步做好本市高技能人才與專業技術人才職業發展貫通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發〔2022〕26號)有關規定,申報工程技術系列園林專業。
(三)按照《市人社局關于進一步做好職業資格和職業技能等級與職稱銜接對應工作的通知》(津人社辦發〔2023〕64 號)規定,取得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且符合晉升高一級別職稱標準條件的,可持相應職業資格證書和用人單位聘任證明直接申報。
(四)受到黨紀處分、政務處分、處分的人員,按照相關規定,在影響期內不得申報職稱。公務員(含參公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已離退休人員不在職稱評審范圍。
三、評審標準
2024年園林專業職稱評審有關標準條件,按照市人社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印發《關于深化工程技術人才職稱制度改革實施意見》(津人社局發〔2019〕39號)執行。
四、評審方式
本專業中級職稱(工程師)、副高級職稱(高級工程師)采取的評審方式:專家評審。
五、申報政策
(一)2024 年度本市園林職稱申報評審工作按照《天津市職稱評審管理暫行辦法》(津人社規字〔2019〕4 號)等相關規定執行。職稱申報人員(以下簡稱申報人)一般每次只能申報一個系列或專業,每年同一系列或專業只能申報一次。同一單位申報相同職稱系列(專業)相同層級的人員應統一報送同一評委會,不得多頭報送。
(二)用人單位應按照有關規定,保障援派人員、雙創人員等享有相應的職稱申報權益。專業技術人才可憑持有的中央國家機關、中央企業、省級人社(職稱)部門頒發或授權頒發的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參加園林專業職稱申報評審。
(三)對本市各類企業引進和培養的海內外高層次人才、急需緊缺人才、優秀青年人才,不論是否取得過職稱,企業可根據其業績水平直接申報相應層級職稱。其中,與本市企業簽訂工作協議1年以上且每年累計在津工作不少于2個月的柔性引進人才,可在本市按規定申報職稱。
(四)申報人應按照本市有關規定完成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并將繼續教育情況作為職稱申報的必要條件,用人單位、業務主管部門逐級對申報人繼續教育情況進行核驗,市職稱辦對申報人繼續教育情況進行抽查。對當年繼續教育完成情況實行申報人承諾制,對承諾不實的申報人取消當年申報資格。
(五)優化職稱申報評審服務,實行“免跑即辦”,統一使用職稱評審系統,實現網上申報、網上辦理、網上查詢、網上評審、網上發證、網上核驗。申報人所有信息和佐證材料、業績材料均在網上提交,不再提交紙質申報材料。申報人、用人單位、主管部門、評委會不再逐級傳送紙質申報材料,評審通過人員在線自行下載、打印職稱電子證書和電子評審表。
六、材料要求
園林專業中級和副高級職稱評審均實行無紙化申報,申報人網上申報后不再報送紙質材料。申報人應按照系統模塊要求填報所有申報信息,上傳相應附件,具體如下。
(一)學歷信息:應上傳學歷證、學位證、學歷認證報告(原件掃描件)。
(二)資歷信息:應上傳已取得的最高級別職稱證書及勞動(聘用、勞務)合同(協議)(含甲乙雙方基本情況、合同期限、工作崗位和甲乙雙方蓋章簽字頁);對于全面實行崗位管理的事業單位,提供聘書(合同或聘書均須體現滿足申報資歷年限要求)。
(三)工作經歷、工作能力、業績成果:應對照政策文件選擇相應條目如實填寫相關內容,并上傳論文(含封面、目錄、論文原文,其中目錄需用彩筆標識申報人員論文所在位置)、專利、案例、獎勵證書、業績證明(業績成果需上傳工程項目圖紙、工程合同、工程竣工驗收報告或其他能證明業績的相關資料,單位出具的文字性業績證明材料經主要領導簽字并加蓋公章)等能夠證明本人創新能力、業績水平和實際貢獻的業績材料。
(四)繼續教育情況:由個人承諾,用人單位、業務主管部門逐級對申報人繼續教育情況進行核驗,并上傳證明材料。
(五)年度考核情況:按照系統相應條目如實填寫相關內容,未完成本年度考核的單位,應在“評委會需求申報材料”模塊,上傳單位同意申報證明(單位主要領導簽字,加蓋公章)。
(六)評委會需求申報材料
1.業績綜述材料,申報中級職稱不少于1500字,申報副高級職稱不少于2000字(本人簽字,加蓋單位公章)。
2.個人申報承諾書,其主要內容為:“本人學歷、資歷、工作能力、業績成果、繼續教育等各項信息真實有效,提供的佐證材料無虛假情況,因提供虛假信息和佐證材料所產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本人負責”(承諾人簽字,加蓋單位公章)。
3.集體獲獎佐證材料,應明確申報人姓名及排序,如無本人姓名,用人單位出具申報人的作用、排名證明(單位主要領導簽字,加蓋單位公章)。
4.破格申報人員,應出具個人申請和單位推薦意見(加蓋單位公章)。
(七)用人單位審核信息:按照系統相應條目如實填寫相關內容,并上傳公示及事業單位崗位情況表(單位蓋章)。
七、時間安排
(一)線上申報
申報人自10月8日起可登錄職稱評審系統,按要求在線填報相關信息、上傳佐證材料,并提交至用人單位。用人單位在線審核后提交至業務主管部門,業務主管部門應于2024年11月1日前完成審核確認并將審核通過的申報材料提交至園林職稱評審委員會。
(二)線上審核
2024年11月20日前,職稱評審委員會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有問題的將注明原因并退回,申報人修改后再次呈報評委會。評委會接收申報截止時間為:2024年11月29日。
(三)專家評審
園林職稱評審委員會適時組織專家召開評審會議,全部評審工作預計于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
(四)結果公示
職稱評審委員會在評審完成后5個工作日內對評審結果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將評審結果和評審工作報告報送市人社局備案。
(五)證書獲取
公示無異議的,在職稱評審信息系統中公布評審結果,并生成電子職稱證書,評審通過人員可在線下載打印職稱電子證書及電子版《天津市專業技術職稱評審表》交存檔部門歸檔。
八、注意事項
(一)從事園林行業專業技術的人才,工作年限截止時間為2024年12月31日。
(二)申報人所填報提交的材料,須為任現職(即“取得上一級別職稱”)后的內容。
(三)填寫主要專業技術工作業績成果時,須按照完成時間節點填寫,且每項工作中必須反映本人的角色,應使用“主持”、“獨立承擔”或“參加”等詞句。完成情況及效果應如實填寫,避免虛假夸大。
(四)佐證材料應為原件照片或彩色掃描件(PDF文件),請勿上傳復印件的掃描件,內容應保證清晰可辨識。
(五)正式刊發表的論文,應上傳期刊封面、目錄頁和正文,企業自主認定的專利、案例、研究報告等應體現申報人作用及排名,加蓋單位公章后掃描上傳。
(六)企業人才直報,用人單位應出具“企業人才直報證明函”加蓋單位公章掃描上傳。
九、嚴肅紀律
對采取欺騙、造假等手段違規申報職稱的人員,一經發現,一律取消其職稱申報資格。對協助造假的單位,給予通報并列入違規失信“黑名單”,三年不予參加天津市工程技術系列園林專業職稱評審。
市城市管理委咨詢電話:022-63081871(接聽時段 8:30-11:30,14:0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