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生態環境局、各有關單位:
根據《山東省職稱評審管理服務實施辦法》(魯人社規〔2021〕1號)和《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2024年度職稱評審工作的公告》等要求,現就報送2024年度環境保護工程專業高級職稱評審材料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評審范圍
(一)正高級工程師申報范圍為各市以及省直各部門(單位)、省管企業等符合條件的專業技術人員。高級工程師的申報范圍為省直各部門(單位)、省管企業等符合條件的專業技術人員。申報環境保護工程職稱“現從事專業”為環保工程、生態保護、環境生物、環境化學、環境物理、環境檢測、環境監測、環境影響評價、海洋環境監測與保護、環保儀器設備、環保技術開發等11個專業。
(二)凡在我省各類企業、事業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除外)、社會團體、個體經濟組織等用人單位,從事環境保護工程專業技術工作,與用人單位確定了人員勞動(聘用)關系的專業技術人員,以及從事環境保護工程專業技術工作的自由職業者,均可按照規定的標準條件申報評審相應職稱。
(三)在我省就業的港澳臺專業技術人員,以及持有外國人永久居留證或海外高層次人才居住證的外籍人員,符合標準條件的可以不受原職稱資格限制。
(四)外省專業技術人員委托評審的,需向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提交外省省級職稱綜合管理部門開具的委托評審函。
中央駐魯單位和外省國有駐魯企業及其分支機構(分公司、辦事處等)專業技術人員,如需委托評審,須經有人事管理權限的主管部門開具委托函,相關程序按照《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簡化中央駐魯單位高級職稱委托評審手續的通知》(魯人社字〔2019〕163號)規定執行。
(五)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人員、離退休人員不得參加職稱評審。
(六)省內職稱自主評聘單位委托評審的,需向省環境保護工程技術職務資格高級評審委員會組建單位出具委托函。評審結束后,評委會將書面反饋評審結果。
二、申報評審條件
(一)2024年度山東省環境保護工程專業職稱申報評審條件,按照《山東省環境保護工程技術人才職稱評價標準條件(試行)》(魯環發〔2023〕17號)執行。
技工院校中級工班、高級工班、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可分別按相當于中專、大專、本科學歷申報評審相應專業職稱。
(三)高層次人才、高技能人才、援疆援藏援青人才、東西協作援派人才、取得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人才、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和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工程技術人才、事業單位創新創業科研人員等有特殊政策的,按相關政策規定執行。
(四)專業技術人員申報職稱評審,須完成要求的繼續教育學時。“職稱申報評審系統”將自動從“山東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公共服務平臺”提取近5年繼續教育數據。
(五)破格、“專精特新”申報人員,需參加面試答辯,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申報和審核要求
(一)申報要求
申報人員登錄“山東省專業技術人員管理服務平臺”的“職稱申報評審系統”(https://117.73.253.239:9000/sdzc-web-ui/business
/login/login.html)進行注冊、填報,網上填報注意事項詳見附件1。填報提交后,申報人員可在系統中下載打印《山東省專業技術職稱評審表》(以下簡稱《評審表》)。經逐級推薦上報審核后,由呈報單位匯總申報人員花名冊、《評審表》、《破格申報推薦表》等統一報送,紙質材料報送清單詳見附件2。
所有材料一經審核通過,不再受理補報信息。因提供材料不準確、不真實、不完整、不清晰,或未按要求上傳證明材料、未按審核意見補充修改、未按規定時間提交等影響申報的,由申報人負責。
(二)審核要求
1.單位審核。
用人單位應嚴肅審核推薦程序,組織專人對申報人申報材料的合法性、真實性、完整性和有效性進行審核,重點審查申報人員的的基本信息、學歷學位、工作經歷、工作業績等是否真實準確,在業績成果形成、評價、發表及科研誠信等方面,是否存在品德失范行為,并出具審核意見。
發現品德失范行為,實行一票否決。確定推薦申報人員名單和次序后,用人單位要按照規定對擬推薦人員名單、推薦次序及申報材料清單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按照職稱評審管理權限逐級推薦上報。
對不符合申報條件的材料,應及時退回并向申報人說明原因。
2.主管部門、呈報部門審核。
單位主管部門、呈報部門要嚴肅認真做好申報材料審核報送工作。對不符合申報條件和程序、超出評委會受理范圍或違反委托評審程序報送的申報材料,應及時退回,并通知用人單位告知申報人。
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不符合評審條件;
②不符合填寫規范;
③不按規定時間、程序報送;
④未經或未按規定進行公示;
⑤有弄虛作假行為;
⑥其他不符合職稱政策規定的。
四、材料報送時間和地點
網上申報時間:9月9日至10月8日,網上申報結束后,系統將自動關閉,不再受理網上申報材料。
網上審核通過后,請各呈報部門及時匯總紙質申報材料,報送濟南市經十路3377號1208房間,聯系電話:0531-51798105。
申報人員提供的證明材料如有涉密內容,不得上傳平臺,評審表及相應佐證材料由呈報部門安排專人現場送達。職稱申報過程中發生失泄密行為的將嚴肅追究申報人員和所在單位責任。
五、有關要求
(一)申報人員對本人的申報行為負責,承諾填寫的內容及申報材料真實、準確,不得偽造、涂改證件及證明,不得提交虛假申報材料,不得有違反評審規定的行為。
(二)各市、各部門(單位)要高度重視評審工作,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準確把握職稱評審相關政策要求,嚴肅認真做好組織申報及審核推薦等相關工作,嚴格申報推薦程序,確保申報推薦質量和工作規范有序。
(三)職稱申報、推薦工作嚴格實行“誰審核、誰負責”管理責任制,出現問題將依法依規追究有關人員責任。對職稱申報推薦過程中出現的弄虛作假、違規違紀人員,各市、各部門(單位)要嚴格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附件:
山東省生態環境廳
202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