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單位,各部室(中心):
為做好2024年度工程技術系列初級職稱評審工作,根據集團有關要求以及《關于做好2024年度職稱評審工作的公告》等文件安排,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政策要求
(一)標準條件
工程技術系列初級職稱申報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深化工程技術人才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19〕16號)有關要求執行。
(二)其他政策
1.技工院校中級工班、高級工班、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可分別按相當于中專、大專、本科學歷申報評審相應專業職稱。
2.進一步加強高技能人才與專業技術人才職業發展貫通。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進一步加強高技能人才和專業技術人才職業發展貫通的實施意見》(人社部發〔2020〕96號)、《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工程技術領域高技能人才與工程技術人才職業貫通發展的實施意見》(魯人社發〔2020〕16號)和《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進一步做好高技能人才和專業技術人才職業發展貫通工作的通知》(魯人社字〔2020〕70號)精神,符合相應條件的高技能人才可以申報相關系列職稱。
3.按照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相關規定,申報人員應完成要求的繼續教育學時。
專業技術人員職稱申報時,“職稱申報評審系統”自動從“ 山東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管理服務平臺”提取近5年的繼續教育數據。
4.離退休人員不得參加職稱申報評審。
二、申報人員范圍
(一)從事工程技術工作的在冊在崗管理技術人員。
(二)申報人員因工作崗位調整需要改系列(專業)申報評審與原專業技術職務資格同層級的專業技術職務資格,應在現聘專業技術崗位上工作一年以上,經考核符合相應專業技術職務資格條件的方可推薦申報。
未按規定取得相應系列(專業)資格的,不得申報評審高一級專業技術職務資格,國家和省另有規定的除外。
其改系列前后的任職年限可累計計算,相關的業績成果可作為申報高一級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的依據。
(三)高層次人才、博士后、復合型人才等有特殊政策的,按其規定執行。
三、申報流程
評審材料申報均實行個人網上申報、單位審核推薦、呈報部門復審呈報的申報程序。
申報材料(含電子材料和《山東省專業技術職稱評審表》)需經所在單位、呈報部門逐級審核后,統一報人力資源部審核。
(一)申報人員登錄“ 山東省專業技術人員管理服務平臺” (https://117.73.253.239:9000/sdzc-web-ui/business/login/login.html)注冊個人賬戶,依次填寫個人信息、上傳證明材料,連同其他紙質材料報工作單位審核。
(二)申報人員所在工作單位、呈報部門登錄“ 山東省專業技術人員管理服務平臺”,依次逐級建立工程技術系列初級職稱申報路徑,用于接收、審核和上報申報人員數據材料。
以往年度已注冊或已經建立申報路徑的,無需重復注冊、建立。
四、申報要求及責任
(一)個人申報。
申報人員應按照要求,通過申報系統據實填寫有關信息并上傳附件,對信息的真實性、完整性、合法性負責。
(二)單位審核推薦。
申報人員所在單位負責審核申報材料的合法性、真實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并負責組織申報推薦工作。單位確定推薦申報職稱人員名單后,將申報材料及有關情況(有保密要求和涉及個人隱私的除外)進行不少于5個工作日的公示。
(三)呈報部門復核報送。
呈報部門對各單位主管部門審核通過的申報材料規范性進行復核。經復核合格的統一報送。
(四)嚴格審核把關。
工作單位、呈報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認真負責,嚴格審核,對不符合申報條件和程序的申報材料,應及時退回申報人,并告知原因。
申報人員應及時查看申報材料的審核情況,并接收退回材料。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不符合評審條件;
2.不符合填寫規范;
3.不按規定時間、程序報送;
4.未經或未按規定進行公示;
5.有弄虛作假行為;
6.其他不符合職稱政策規定的。
(五)報送紙質材料。
各呈報部門完成系統數據報送后,統一報送相關紙質材料,主要包括:
1.《申報人員花名冊》一式1份;
2.《山東省專業技術職稱評審表》原件(系統生成,A3紙張雙面打印)一式2份。
《山東省專業技術職稱評審表》順序要與《申報人員花名冊》順序一致。
(六)補充完善材料。
對不規范、不完整的申報材料直接退回申報人并在系統中標明修改意見(只提供一次修改機會),各單位指導申報人員完成整改并對整改效果進行審核把關,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再次報送。
因提供材料不準確、不真實、不完整、不清晰,或未按要求上傳證明材料、未按審核意見補充修改、未按規定時間提交等影響評審的,由申報人本人負責。
所有材料一經審核通過,不再受理補報信息。
五、申報紀律
(一)職稱申報評審實行個人誠信承諾制。
申報人對本人申報行為負責,承諾申報內容及所提供的材料真實、準確,不得偽造、涂改證件及證明,不得提交虛假申報材料,不得有其他違反評審規定的行為,一經查實,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涉嫌違紀違規的,按照人事管理權限予以黨紀政紀處分;涉嫌違法的,移交司法部門處理。
(二)各單位要高度重視申報工作,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按照各自職責,相互配合、加強溝通,及時審核申報人員評審材料,積極穩妥地開展審核推薦工作。
審核不及時造成的影響由有關單位負責。
(三)申報人員所在單位、呈報部門要對申報材料嚴格把關,嚴格履行申報人員的推薦公示程序,組織好材料上報工作,對未履行評議推薦公示程序的,取消參評資格。
按照“誰審核、誰負責”的管理責任制,各環節相關單位對發現的問題要及時糾正,妥善處理解決,對因不負責導致嚴重后果的,將依紀依規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對各單位提交的申報材料,發現其審核不認真或者違反評審政策、評審程序的,通報反饋有關單位,指出存在問題,提出整改意見。被通報單位拒不改正,影響評審材料按時申報或者評審委員會如期開評的,按照國家及我省有關職稱評審規定,嚴肅處理。
六、其他事項
職稱申報數據上報截止時間為2024年11月10日,逾期不再受理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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