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專業設置
(一)電氣:變壓器設計、配電開關控制設備設計、機械裝備電氣、建筑電氣、電線電纜電材、電氣自動控制。
(二)電機:發電機、電動機、微電機、直流電機的設計、制造、測試及維修等。
二、申報條件
(一)基本條件
1.系統掌握專業基礎理論知識和專業技術知識,掌握本專業領域國內外現狀和發展趨勢,具有跟蹤本專業科技發展前沿水平的能力;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履職成效良好,有較高的行業認可度;在指導、培養中青年學術技術骨干方面發揮重要作用,能夠指導工程師或研究生的工作和學習。
2.學歷和專業工作經歷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具備博士學位或博士研究生畢業,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2年;
(2)具備碩士學位或碩士研究生畢業,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7年;
(3)具備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取得中級職稱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5年;
(4)已取得非本系列(專業)副高級職稱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3年;
(5)技工院校畢業生按本辦法有關規定申報。
(二)取得中級職稱以來,具備下列業績條件之一:
1.從事工程技術研究設計工作,具有豐富的技術研究、設計實踐經驗和較強的研究能力,能解決本專業領域的關鍵性技術問題。參與完成的省部級及以上重點項目技術報告,經同行專家評議具有較高技術水平;或發表的本領域研究成果,受到同行專家認可;或作為主要參與人研制開發的新產品、新材料、新設備、新工藝等已投入生產,取得較好的經濟和社會效益。
2.從事工程技術應用實踐工作,具有豐富的生產、技術管理工作實踐經驗,熟練運用本專業技術標準和規程,能解決生產過程中本專業領域的復雜技術問題。獨立主持和建設重大工程項目、重大技術改革項目,或獨立承擔過重要課題研究,或參與省部級及以上重點項目,取得了較好的經濟和社會效益。
3.從事科技成果轉化服務工作,掌握國內外技術成果轉化服務相關方法和發展趨勢,具有較強的技術推廣、轉移轉化能力。作為主要負責人成功運營技術轉移轉化項目,實現了較好的經濟和社會效益;或提供技術轉移轉化的專業化服務和資源配置服務,為推動技術成果的產業化做出積極貢獻。
(三)取得中級職稱以來,具備下列成果條件之一:(具體要求請詳見 http://zcps.behc.com.cn/sbxz/202208/t20220802_3742.html)
作為第一作者在國內外核心期刊上發表有重要學術價值的專業論文,或作為主要負責人完成在行業內具有較大影響的發明專利、技術報告、設計文件、技術標準、行業工法、專著編著、技術轉移轉化服務合同等,3項及以上。
(四)具備下列條件之一,可不受學歷和專業工作經歷限制,破格申報高級工程師:
1.獲得省部級及以上科技獎項;
2.作為主要完成人(排名前三),獲得中國專利銀獎、中國外觀設計銀獎及以上;
3.作為主要起草人(排名前五)編寫國家標準;或作為主要起草人(排名前三)編寫行業標準或地方標準。
三、答辯代表作類型及說明
(具體要求請詳見 http://zcps.behc.com.cn/sbxz/202208/t20220802_3740.html )
(一)專業論文:是否公開發表不限,須結合本人專業技術工作實踐撰寫一篇中文論文作為答辯論文。
(二)專著編著:須為正式出版物。專業著作須為獨立作者,或排名第一且獨立撰寫5萬字以上;編著應為主編。著作的內容應與申報專業一致,對實際工作有一定的指導意義。申報人同時提交“著作內容概述”作為答辯代表作說明。介紹著作的寫作背景、主要內容、寫作目的,如果是合著,還要寫明本人撰寫的章節,該書的銷售情況以及實際指導意義。
(三)發明專利:不限排名。專利內容必須與本人申報的專業類別一致。只承認已授權、未過期的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外觀設計專利均不認可。申報人同時提交“專利情況說明”作為答辯代表作說明。說明內容應包括該項專利的研發背景,對產品、方法或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專利申請時間、專利授權時間等,同時具體描述本人在其中所做的工作內容、所起作用、排名情況以及該項專利的轉化成果、取得的經濟和社會效益。
(四)技術報告:包含可行性研究報告、技術報告、項目報告、課題報告等類型。工程技術系列以實證性研究報告為佳。申報人應作為報告的項目負責人、或課題負責人、或編寫組組長。報告如果是國家立項的課題,應出具課題結題報告。同時提交“報告撰寫說明”作為答辯代表作說明。根據報告類型和性質特點,介紹項目背景、研究過程、項目進展和結果,是否審批通過,以及本人在撰寫報告中所承擔的工作。
(五)設計文件:在建筑工程領域,設計文件包括“方案設計”、“初步設計”和“施工圖設計”。在生產制造領域,設計文件指“工作圖設計”,是根據技術設計繪制出的全套工作圖紙。設計文件必須是已經過行政主管部門審批或是已經投入建設、生產,申報時須提交作為項目負責人完成的全部設計文件,本人在圖簽上簽字。同時提交“設計文件說明”作為答辯代表作說明。明確本人在項目設計中擔任的角色,闡述本人設計完成的工作內容,以及該項目設計文件的實施情況。
(六)技術標準:已由相關主管部門發布執行并備案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標準內容須與申報專業類別一致,具有一定的先進性。作為主要起草人,不限排名。申報人同時提交“標準起草說明”作為答辯代表作說明,詳細說明該項標準或規范的基本信息,適用情況,是否修訂或廢止。本人在標準或規范起草過程中所做具體工作內容、所起作用及排名情況。
(七)行業工法:已由相關主管部門發布執行并備案的國家級、省部級工法。工法必須是經過工程實踐并證明是屬于技術先進、效益顯著、經濟適用、符合節能環保要求的施工方法,具有完整的施工工藝。作為工法編寫人,不限排名。同時提交“工法編寫說明”作為答辯代表作說明,詳細說明該項工法的基本信息,應用實例、先進水平、取得的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本人在工法編寫過程中所做具體工作內容、所起作用及排名情況。
四、代表作上傳要求
(一)選擇獨立撰寫的論文作為代表作的,上傳論文即可。
(二)選擇其他類型及合寫的論文作為代表作的,需要提交代表作說明,字數在5000字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