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專業設置
本專業評委會包括以下專業:
1.冶煉:從事金屬冶煉工藝技術研究、設計及生產的工程技術人員。
2.焦化:從事煤化工生產由煤炭轉變為焦炭及回收加工化工產品。對焦爐及化工區域從事土建施工、設備安裝調試、設備制造、采購、監制、工程質量監督、工程監理的技術人員及生產配合施工人員。
3.制氧:從事低溫深冷法進行氣體分離,將空氣的氧氣、氮氣、氬氣、稀有氣體提純成產品的工藝技術研究、設計、生產的工程技術人員。
4.冶金熱能與動力:從事冶金熱能與動力專業研發、設計、采購、施工及冶金工業爐窯制造、運行管理、故障診斷、工程質量監督、工程監理的專業技術人員。
5.金屬材料:從事金屬材料專業研究、設計、生產加工的工程技術人員。
6.耐火材料:從事耐火材料及工業爐窯工藝技術研究設計及生產的工程技術人員。
7.冶金理化檢驗:使用理化檢測設備,從事金屬、非金屬、高分子等材料的成品、半成品、原材料及中間過程的物理、力學、機械性能和成份進行檢驗、檢查、測試、試驗、實驗的理化檢驗工程技術人員。
8.冶金設計:從事金屬冶煉工藝、冶金工程設計的工程技術人員。
9.軋制:從事金屬軋制工藝技術研究、設計、生產;研究金屬加熱、變形、冷卻過程的組織轉變和性能控制的工程技術人員。
二、條件要求
申報工程系列職稱人員,應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法規,從事工程技術工作,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作風端正,具備正常履行崗位職責必須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按要求參加繼續教育,同時還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基本條件
1.系統掌握專業基礎理論知識和專業技術知識,掌握本專業領域國內外現狀和發展趨勢,具有跟蹤本專業科技發展前沿水平的能力;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履職成效良好,有較高的行業認可度;在指導、培養中青年學術技術骨干方面發揮重要作用,能夠指導工程師或研究生的工作和學習。
2.學歷和專業工作經歷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博士研究生畢業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2年;
(2)碩士研究生畢業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7年。學歷或學位均予認可;
(3)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取得中級職稱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5年;
(4)已取得非本系列(專業)副高級職稱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3年;
(5)技工院校畢業生按本辦法有關規定申報。
(二)業績條件
取得中級職稱以來,具備下列業績條件之一:
1.從事工程技術研究設計工作,具有豐富的技術研究、設計實踐經驗和較強的研究能力,能解決本專業領域的關鍵性技術問題。參與完成的省部級及以上重點項目技術報告,經同行專家評議具有較高技術水平;或發表的本領域研究成果,受到同行專家認可;或作為主要參與人研制開發的新產品、新材料、新設備、新工藝等已投入生產,取得較好的經濟和社會效益。
2.從事工程技術應用實踐工作,具有豐富的生產、技術管理工作實踐經驗,熟練運用本專業技術標準和規程,能解決生產過程中本專業領域的復雜技術問題。獨立主持和建設重大工程項目、重大技術改革項目,或獨立承擔過重要課題研究,或參與省部級及以上重點項目,取得了較好的經濟和社會效益。
3.從事科技成果轉化服務工作,掌握國內外技術成果轉化服務相關方法和發展趨勢,具有較強的技術推廣、轉移轉化能力。作為主要負責人成功運營技術轉移轉化項目,實現了較好的經濟和社會效益;或提供技術轉移轉化的專業化服務和資源配置服務,為推動技術成果的產業化做出積極貢獻。
(三)成果條件
取得中級職稱以來,具備下列成果條件:
作為第一作者在國內外核心期刊上發表有重要學術價值的專業論文,或作為主要負責人完成在行業內具有較大影響的發明專利、技術報告、設計文件、技術標準、行業工法、專著編著、技術轉移轉化服務合同等,3項及以上。
(四)破格條件
具備下列條件之一,可不受學歷和專業工作經歷限制,破格申報高級工程師:
1.獲得省部級及以上科技獎項;
2.作為主要完成人(排名前三),獲得中國專利銀獎、中國外觀設計銀獎及以上;
3.作為主要起草人(排名前五)編寫國家標準;或作為主要起草人(排名前三)編寫行業標準或地方標準。
4.在符合破格條件的基礎上,由2名及以上具備正高級職稱的同行專家填寫《北京市高級職稱破格申報推薦表》推薦。
說明:成果包括“專業論文”、“發明專利”、“技術報告”、“設計文件”、“技術標準”、“行業工法”、“專著”、“編著”、“技術轉移轉化服務合同”,以上成果任意提交3項。例如3篇專業論文,或1個發明專利和2個技術報告,或1個設計文件、1本專著和1個技術標準。
三、答辯代表作類型和相關要求
(一)答辯代表作類型
1.專業論文:須為本人結合專業技術工作實踐獨立撰寫,是否公開發表不限,畢業論文不能作為答辯代表作。采用合作撰寫的專業論文作為答辯代表作,申報人須為第一作者,同時提交“論文內容概述”作為答辯代表作說明。介紹論文的寫作背景、主要內容、寫明本人撰寫的章節、寫作目的及實際指導意義。
2.專著/編著(教材):須為正式出版物,內容應與申報專業一致,對實際工作有一定的指導意義。專業著作/譯著須為獨立作者,或排名第一且獨立撰寫5萬字以上;編著(教材)須為主編、副主編,其他編委會成員不能認可。申報人須同時提交“著作內容概述”作為答辯代表作說明。介紹著作的寫作背景、主要內容、寫作目的,如果是合著,還要寫明本人撰寫的章節,該書的銷售情況以及實際指導意義。
3.發明專利:不限排名。專利內容必須與本人申報的專業類別一致。只承認已授權、未過期的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外觀設計專利均不認可。申報人須同時提交“專利情況說明”作為答辯代表作說明。說明內容應包括該項專利的研發背景,對產品、方法或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專利申請時間、專利授權時間等,同時具體描述本人在其中所做的工作內容、所起作用、排名情況以及該項專利的轉化成果、取得的經濟和社會效益。
4.技術報告:作為技術報告的項目負責人、或課題負責人、或編寫組組長完成的技術報告。包含研究報告、項目報告、技術報告、工程方案、課題報告等類型。申報人須同時提交“報告撰寫說明”作為答辯代表作說明。根據報告類型和性質特點,介紹項目背景、研究過程、項目進展和結果,是否審批通過,以及本人在撰寫報告中所承擔的工作。
5.設計文件:設計文件包括“方案設計”、“初步設計”和“總體設計”等,設計文件必須是已經行政主管部門審批或是已經投入建設、生產。申報時須提交作為項目負責人完成的全部設計文件,同時提交“設計文件說明”作為答辯代表作說明。明確本人在項目設計中擔任的角色,闡述本人設計完成的工作內容,以及該項目設計文件的實施情況。
6.技術標準:已由相關主管部門發布執行并備案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標準內容須與申報專業類別一致,具有一定的先進性。作為主要起草人,不限排名。申報人須同時提交“標準起草說明”作為答辯代表作說明,詳細說明該項標準或規范的基本信息,適用情況,是否修訂或廢止。本人在標準或規范起草過程中所做具體工作內容、所起作用及排名情況。
7.行業工法:已由相關主管部門發布執行并備案的國家級、省部級工法。工法必須是經過工程實踐并證明是屬于技術先進、效益顯著、經濟適用、符合節能環保要求的施工方法,具有完整的工藝路線。作為工法編寫人,不限排名。申報人須同時提交“工法編寫說明”作為答辯代表作說明,詳細說明該項工法的基本信息,應用實例、先進水平、取得的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本人在工法編寫過程中所做具體工作內容、所起作用及排名情況。
(二)答辯代表作上傳要求
1.選擇獨立撰寫的專業論文作為答辯代表作的,上傳專業論文即可。
2.選擇其他類型及合作撰寫論文作為代表作的,需要提交代表作說明,字數在5000字左右。
3.專業論文及代表作說明文檔模板請用百度網盤下載,鏈接: https://pan.baidu.com/s/12XZTkDHdpqec1u7XZi3JuQ?pwd=pxni 提取碼: pxni 復制這段內容后用百度網盤下載,操作更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