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專業設置
食品專業(中級)評委會包括以下專業:
1.食品(二級專業:食品工藝、食品檢測與分析):從事食品相關技術性工作。
2.保健食品(二級專業:保健食品):從事保健食品相關技術性工作。
3.糧油(二級專業:糧食、食用油):從事糧油相關技術性工作。
二、基本條件
1.熟練掌握并能夠靈活運用本專業基礎理論知識和專業技術知識,熟悉本專業技術標準和規程,了解本專業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的現狀和發展趨勢,取得有實用價值的技術成果;具有獨立承擔較復雜工程項目的工作能力,能解決本專業范圍內較復雜的工程問題;具有一定的技術研究能力,能夠撰寫解決復雜技術問題的技術報告;具有指導助理工程師工作的能力。
2.學歷和專業工作經歷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博士研究生畢業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
(2)碩士研究生畢業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2年;
(3)大學本科畢業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5年;
(4)大學專科畢業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7年;
(5)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畢業、取得助理級職稱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4年;
(6)技工院校畢業生按本辦法有關規定申報。
三、業績條件
取得助理級職稱以來,具備下列業績條件之一:
1.從事工程技術研究設計工作,具備一定的技術研究、設計實踐經驗和研究能力。參與的重點項目技術報告,經同行專家評議具有較高技術水平,技術論證有深度,調研、設計、測試數據齊全、準確;或參與完成并發表的本領域研究成果,受到同行專家認可;或作為技術骨干承擔研制開發的新產品、新材料、新設備、新工藝等已投入生產,可比性技術經濟指標處于較高水平。
2.從事工程技術應用實踐工作,具備一定的應用實踐能力。熟練運用本專業技術標準和規程,能夠解決在生產過程中的技術問題,多次參與技術密集、難度高、復雜性強的工程項目,或參與技術設施設備的調試運維工作,保障安全運行,取得一定的經濟和社會效益。
3.從事科技成果轉化服務工作,具備一定的成果轉化推廣能力。參與運營技術轉移轉化項目,或提供技術轉移轉化專業化服務,促進項目成功落地,實現了一定的經濟和社會效益。
四、成果條件
取得助理級職稱以來,應具備下列成果條件:
作為參與人在公開發行的學術刊物上發表有學術價值的專業論文,或作為參與人完成在單位內具有較大影響的發明專利、技術報告、設計文件、技術標準、行業工法、專著編著、技術轉移轉化服務合同等,2項及以上。
五、答辯代表作說明
(一)答辯代表作類型說明
申報人提交的答辯代表作類型不限于專業論文,但提交除專業論文外的其他答辯代表作的,還需提交答辯代表作說明,字數要求3000字左右。
1.專業論文:是否公開發表不限,須結合本人專業技術工作實踐撰寫一篇論文作為答辯論文。申報中級職稱,提交專業論文作為答辯代表作的,格式為專業論文格式,字數3000字左右;答辯論文可以是合著的,但須提交“論文內容概述”作為答辯代表作說明。介紹論文的寫作背景、主要內容、寫明本人撰寫的章節、寫作目的及實際指導意義。
2.專著編著:須為正式出版物,有申報人署名即可。著作的內容應與申報專業一致,對實際工作有一定的指導意義。申報人同時提交“著作內容概述”作為答辯代表作說明。介紹著作的寫作背景、主要內容、寫作目的,如果是合著,還要寫明本人撰寫的章節,該書的銷售情況以及實際指導意義。
3.發明專利:不限排名。專利內容必須與本人申報的專業類別一致。只承認已授權、未過期的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外觀設計專利均不認可。申報人同時提交“專利情況說明”作為答辯代表作說明。說明內容應包括該項專利的研發背景,對產品、方法或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專利申請時間、專利授權時間等,同時具體描述本人在其中所做的工作內容、所起作用、排名情況以及該項專利的轉化成果、取得的經濟和社會效益。
4.技術報告:包含可行性研究報告、技術報告、項目報告、課題報告等類型。工程技術系列以實證性研究報告為佳。申報人為報告項目的參與人即可。報告如果是國家立項的課題,應出具課題結題報告。同時提交“報告撰寫說明”作為答辯代表作說明。根據報告類型和性質特點,介紹項目背景、研究過程、項目進展和結果,是否審批通過,以及本人在撰寫報告中所承擔的工作。
5.設計文件:在建筑工程領域,設計文件包括“方案設計”、“初步設計”和“施工圖設計”。在生產制造領域,設計文件指“工作圖設計”,是根據技術設計繪制出的全套工作圖紙。設計文件必須是已經過行政主管部門審批或是已經投入建設、生產,申報時須提交作為項目參與人完成的全部設計文件,本人在圖簽上簽字。同時提交“設計文件說明”作為答辯代表作說明。明確本人在項目設計中擔任的角色,闡述本人設計完成的工作內容,以及該項目設計文件的實施情況。
6.技術標準:已由相關主管部門發布執行并備案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標準內容須與申報專業類別一致,具有一定的先進性。作為主要起草人,不限排名。申報人同時提交“標準起草說明”作為答辯代表作說明,詳細說明該項標準或規范的基本信息,適用情況,是否修訂或廢止。本人在標準或規范起草過程中所做具體工作內容、所起作用及排名情況。
7.行業工法:已由相關主管部門發布執行并備案的國家級、省部級工法。工法必須是經過工程實踐并證明是屬于技術先進、效益顯著、經濟適用、符合節能環保要求的施工方法,具有完整的施工工藝。作為工法編寫人,不限排名。同時提交“工法編寫說明”作為答辯代表作說明,詳細說明該項工法的基本信息,應用實例、先進水平、取得的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本人在工法編寫過程中所做具體工作內容、所起作用及排名情況。
8.技術轉移轉化服務合同:申報人主持完成國家重大科技計劃項目研發成果、行業共性技術、行業關鍵技術的轉移轉化工作,取得重大的經濟和社會效益;或作為負責人運營重大技術成果轉化項目,取得重大的經濟和社會效益;或作為負責人為實現技術轉移轉化提供各類專業化服務,為項目落地實施做出重大貢獻。同時提交“服務合同說明”作為答辯代表作說明,結合具體服務實例,詳細說明本人在技術轉移轉化服務過程中所作具體工作內容、所起作用、取得的經濟和社會效益或實際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