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基本條件
(一)政治素質好,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
(二)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敬業精神,作風端正;
(三)熱愛本職工作,身心健康,能認真履行崗位職責;
(四)按國家和我市規定,符合年度考核和繼續教育相關要求。
二、正高級工程師資格條件
在符合基本條件基礎上,正高級工程師還應符合以下條件:
(一)學歷、資歷要求。應具備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取得高級工程師資格并擔任高級工程師職務滿5年。技工院校畢業生可按相關規定申報。
(二)專業能力要求。具有全面系統的專業理論和實踐功底,學術科研水平高或者科學實踐能力強,全面掌握工程技術相關領域的國內外前沿發展動態,具有引領科技發展前沿水平的能力,能夠推動工程技術各專業發展,能夠指導、培養高級工程師或研究生工作學習。此外,在任職期間還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能夠牽頭申請獲得并主持完成省(市)部級以上重點工程項目、攻關項目、技術創新等項目。
2.能夠主持完成業內認可的省部級高水平課題研究。
3.能夠運用新理論、新技術、新方法、新工藝解決技術難題;在科技成果轉化過程中具有開創性運用工程技術的能力。
(三)業績成果要求。取得高級工程師資格后,應具備下列2項及以上條件:
1.作為工程技術項目主持人或產品負責人曾創造性完成至少1項,或作為主要完成人(前5名)完成省部級及以上重點工程項目、科技攻關項目、技術創新項目2項及以上,其技術水平處于國內領先地位并在解決關鍵性技術問題中起到主要作用,項目或產品已被省部級以上相應的主管部門鑒定或驗收。
2.在技術上有重大發明或重大革新,解決過工程技術領域的技術難題,開發出了新產品、新材料、新設備、新工藝,并已投入生產。其成果獲國家級獎1項或省部級三等及以上獎2項及以上(具有個人證書,或前5名);或作為第一完成人,其成果的可比性技術經濟指標處于國內領先水平。
3.作為相關專業的主要技術負責人曾創造性完成1項及以上,或作為主要完成人完成省部級及以上課題研究項目2項及以上,并取得顯著效益。承擔的重點項目技術報告,經同行專家評議具有國內領先水平,技術論證有深度,調研、設計、測試數據齊全、準確。
4.作為相關專業的主要技術負責人,在技術改造、標準計量、科技信息等研究、開發、推廣、應用工作中,取得省部級及以上科技成果,其技術綜合指標達到國際先進水平或國內領先水平,并通過省部級以上鑒定;或作為主要技術負責人主持的技術項目取得顯著效益,并通過省部級以上鑒定。
5.作為主要撰寫人,完成國內外公開出版的相關專業學術、技術專著(單部著作個人承擔20萬字及以上);或作為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在行業內公認的高水平刊物上發表相關專業的學術、技術論文2篇及以上。
6.作為第一起草人,主持制定過省(市)級及以上行業技術標準或技術規范,并頒布實施。
7.作為第一發明人,主持完成相關專業已授權的發明專利1項及以上,具有顯著經濟和社會效益。
(四)破格申報評審條件。不滿足本條第(一)款學歷、資歷要求,但取得高級工程師資格后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破格申報:
1.憑工程技術領域相關專業項目,獲國家級科技獎勵(具有個人證書)。
2.滿足本條第(三)款業績成果要求的3項及以上,并經具有相關專業5年正高級工程師資歷的2名資深專業人士推薦及業務主管部門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