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什么叫職稱非企事業單位交流到企事業單位人員?
答:
非企事業單位(含參公管理單位)的人員,交流聘用到企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上工作,在現工作崗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一年以上,經考核符合條件的,可申報相應的職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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