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單位注冊
“單位名稱”為申報人員工作單位法定全稱,與“單位意見”中的單位公章一致,不得填寫簡稱、別稱,不得填寫內部處(科)室或非獨立法人二級單位或上級主管單位。
二、個人注冊
“出生年月”以身份證出生日期為準,格式為“19××.××”。
三、申報信息
1.“申報系列”選擇“安全工程”。
2.“申報方式”選擇破格晉升、高層次人才“直通車”、非企事業單位交流到企事業單位人員、“專精特新”舉薦申報的,需上傳申報方式證明材料;正常晉升、改系列評審、復合型評審、高技能人才貫通等方式申報的無需上傳。
1)破格晉升:需上傳《破格申報推薦表》(附件4,需2名本專業或相近專業正高級工程師簽字推薦)及推薦人職稱證書掃描件;
2)高層次人才“直通車”:需上傳滿足《山東省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高級職稱評審“直通車”暫行辦法》申報條件的佐證材料;
3)非企事業單位交流到企事業單位人員:需上傳到企事業單位任職文件(或勞動合同)、所在單位及主管單位出具的從事專業技術工作證明等;
4)“專精特新”舉薦申報:需上傳經舉薦人簽字并加蓋公章的舉薦報告;
3.“參加工作時間”:應與人事檔案記錄一致(在校期間的實習期不算);
4.“是否委托評審”:中央駐魯單位、外省國有駐魯企業及其分支機構(分公司、辦事處等)、外省專業技術人才、省內自主評聘單位和省內各地市等委托評審的均選擇“是”,其他未委托評審的選擇“否”;
5.“單位推薦排序”由各單位自行確定是否排序,不作統一要求。
四、學歷信息
評審依據學歷、學位應為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學歷學位、畢業時間、畢業院校及專業,要嚴格按照畢業證書規范填寫,不得隨意簡寫。學歷信息應確保在“學信網”可查詢并上傳“學信網”下載的有效期內的在線驗證報告。如不能查詢的,應報送情況說明材料,并加蓋具有證明能力的單位公章。
五、現專業技術職稱、職業資格
1.應按實際獲得職稱、資格的情況規范填寫,并上傳現職稱證書、單位公布聘任的文件或聘書的原件掃描件。“聘
任時間及年限”中“聘任時間”填寫取得現職稱后第一次受聘現專業技術職務的時間,“年限”填寫聘任累計的年限,年限計算到2024年12月31日。
2.改系列申報的,還需上傳加蓋單位人事部門公章的反映其工作變動后業務水平、業績情況等的證明材料原件掃描件。
六、現任(含兼任)行政職務
“現任(含兼任)行政職務”與任職單位一致,填報正式文件任命的行政職務,并在申報系統中上傳正式任命文件。事業單位經批準兼任專業技術崗位的人員,需上傳所在單位和主管部門出具的從事專業技術工作證明,如《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兼職審批表》等證明材料原件掃描件。
七、任現職以來考核情況信息
填寫近5年的考核情況,應按實際考核確定的等次填寫,并在申報系統中上傳年度考核表。
八、近五年學習培訓及繼續教育經歷
應按照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相關規定,完成要求的繼續教育學時。專業技術人員職稱申報時,“職稱申報評審系統”自動從“山東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公共服務平臺”提取近5年的繼續教育數據。申報人員如需修改自動獲取的繼續教育信息,可在“山東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公共服務平臺”維護個人信息后重新點擊按鈕獲取。
九、任現職以來取得的代表性成果
填寫取得現職稱以來獲得的代表性成果包括《關于印發〈山東省安全工程技術專業高級職稱評價標準條件〉的通知》中科研項目、科學技術獎、標準、專利、論文等10類業績、成果,每類填寫不超過3條。填報時要嚴格按照職稱申報評審系統中代表性成果類別填寫,避免出現各類內容混填的情況,切勿填寫不符合標準條件要求的業績、成果。業績、成果佐證材料應清晰完整,包含關鍵、核心內容,并在文件相應內容作著重批注或標識。涉及多頁的,應掃描為1份PDF文件或圖片上傳,附件大小5M以下,系統一般支持PDF、JIF、JPG、PNG格式,具體要求可查看每個附件上傳彈出框提醒。
業績、成果其他填寫注意事項如下:
1.受獎情況填寫代表個人工作能力和業績的獎項,參考《標準條件》中的業績與成果,“時間”填寫證書落款時間。“位次”填寫:成果、受獎等系個人獨立完成的填寫“1/1”;
與他人合作完成的,如:申報人為第1位完成人,系3人合作完成的,填寫1/3,為第2位的,填2/3,依此類推。獎項需上傳獲獎項目具體內容(含證明個人位次的材料),不得僅上傳證書。“等級”應根據對應《標準條件》確定規則,填寫“國家級”“省級”“市級”“區(縣)”級。同一成果的不同獎項只填寫最高獎項。
2.科學技術獎和安全工程相關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等業績、成果應在“其他”項中上傳,需要由單位證明
的,應有相關單位出具申報人參加相關工作的證明材料,并將主要內容合并頁面上傳,不得僅上傳封面。
3.專利是與安全工程相關的國家發明專利或實用新型專
利,不含外觀設計專利和轉讓的專利。證明材料應上傳專利證書原件掃描件和專利在實踐中推廣應用的證明。類別填寫“發明”“實用新型”等。
4.論文和著作應與安全工程相關。“成果名稱”的填寫需先注明“論文”“著作”,然后寫作品名稱,如“論文:《****》”;“時間”填寫期刊或著作的出版時間;“位次”填寫應按系統內位次格式規范填寫;“報刊或出版社”填寫期刊或出版社的法定全稱;“驗證網址”需填寫期論文和著作的結果查詢網址。論文材料應上傳封面頁、目錄頁、正文頁、期刊在國家新聞出版總署查詢結果網頁截圖、論文在數據庫查詢結果網頁截圖,不得僅上傳封面、目錄。著作材料應上傳封面頁、目錄頁、個人撰寫章節、著作數據庫網頁截圖。
5.安全技術服務報告證明材料應包含單位資質證書、個人職業資格證書/職業技能證書、服務報告目錄頁(需明確服務報告類型、企業規模)和代表性服務報告關鍵頁,證明材料應加蓋所在單位公章。
6.課題類業績是與安全相關的新產品、新材料、新設備、新工藝等,要有開題、流程文件及結題報告等相關證明。
7.安全生產標準化業績證明材料應至少包括安全生產標準化證書、加蓋單位公章的大中型企業說明材料和體現作為主要參與者開展安全生產技術管理工作的支撐。安全技術改造業績應至少包括作為主要參與者開展安全技術改造的文件、技術改造材料和專家論證結果。
上述材料的發表時間應在呈報材料的截止時間內,超期的不予認可,不予受理。
十、任現職以來主要專業技術工作成績及表現
任現職以來主要專業技術工作業績,字數上限為1200字,不得體現個人姓名和單位信息。
十一、其他證明附件
掃描上傳《推薦申報專業技術職稱“六公開”監督卡》、公示證明材料等材料。
填寫“六公開”監督卡應遵循以下要求:
1.“單位(蓋章)”填寫單位名稱,與公章一致,加蓋單位公章或職稱專用章。
2.“實際參加推薦的人數”指本單位全體專業技術人員或專業技術人員代表數量;“被推薦申報人數”指此次被推薦申報有關職稱的人數。
3.“單位人事部門負責人”由人事部門負責人簽字或加蓋人名章;“單位領導”由單位負責人簽字或加蓋人名章。
十二、其他注意事項
1.申報系統中填寫的內容,均應上傳相應的證明材料。證明材料上傳不全或申報內容填寫不全的,由申報人員承擔相應的后果和責任。
2.表格中需要簽字、蓋章的地方必須兩者皆備,缺一不可。
3.申報人員所在工作單位、上級主管部門和呈報部門均需通過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或組織機構代碼證注冊單位賬戶。